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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先破除垄断再进行所有制改革 防范贱卖国有资产--专家

2014-08-21 08:50   来源:路透中文网

  路透北京8月21日 - 中国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表示,国企改革是有顺序和底线的。垄断体制在被打破之前不能先进行“混改”,应先破除垄断再进行所有制改革。否则即便引入民资也只会形成新的垄断,很容易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中国证券报周四援引他的话称,要进一步破除垄断体制,在此基础上推进垄断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监管,出台更细的操作方案,防范在改革过程中出现贱卖国有资产的情况。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思路,国资委目前正在研究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但对顶层设计这一块由于各方面认识还有一定差距,要统一思想认识,就需要通过试点来检验方案的可行性并逐步达成共识。”彭建国称。

  他指出,关于顶层设计,最重要的有两个文件:一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二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这两个文件正在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抓紧协调和研究,方案目前已修改十几稿,每个部门对方案都有初步考虑,关键是要统一达成共识,最后报给中改办来决定。

  “国资委希望方案越早出台越好,年底前出台是有希望的。目前,竞争领域的企业都在抓紧制定改革方案,第一批试点的六家央企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他称。

  他指出,此次推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三个方面有非常大的突破:一是在混合所有制的地位和作用方面有很大突破,将混合所有制提到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因此将来大部分国企都要搞混合所有制;二是提出鼓励非公经济控股;三是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这三大突破与以往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可同日而语。

  彭建国指出,深化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首先要进行分类改革,目前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分为三大类:一是公益类或公共服务类;二是保障类或战略类;三是商业类或竞争类。根据三大类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改革,关系国家安全或国家经济命脉的领域应绝对控股,体现国家战略导向的可以相对控股,其他大部分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没有必要控股的,可参股甚至全部退出。

  从垄断行业看,国家的自然垄断是必须要保留的,如矿产资源、管网、铁塔等必须绝对控股;行政垄断指的是垄断环节的上下游,比如说加油站、运营商的增值业务和转售业务等板块可进一步放开。对于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放开销售业务引进民资,个人认为应先破除垄断,然后再进行所有制改革。

  “央企搞混合所有制的热情其实是非常高涨的,如果国家允许的话,一夜之间都能“混”完。目前最担心的便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出现贱卖国有资产的情况,现在有很多人鼓吹搞“私有化”,不能在改革的一片声浪下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也不能让此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最后一顿国企盛宴。因此,好的国企搞混合所有制要出台很细的操作方案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彭建国称。

  他指出,要避免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统一整体规划,分步推进。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分企审批。三是统一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四是统一红线清单,设立禁区,明确划定少数不宜开展混合所有制行业和企业的红线清单。要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分配公平正义出发,明确划定哪些实行混合所有制的行业和企业不宜搞员工持股的禁区清单。五是统一产权管理,强化监管。

  他还提到,要避免福利型员工持股,要重点关注和解决流失问题、公平问题和效率问题。员工持股目的分三种类型:一是福利型;二是激励型,持有多少与业绩和贡献挂钩;三是投资型。这三种类型中,应避免福利型员工持股,鼓励存量大的企业搞股权激励以及增量小的可以搞投资型员工持股。

  此外,政策性业务为主、国家定价为主的企业,企业效益与员工积极性并不直接挂钩,这些企业实行员工持股正面作用不明显,相反国有资产流失的负面作用可能会显现。市场竞争的经营性业务为主的企业,实行员工持股正面作用就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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