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红水”污染事件尚须继续追责
2013-04-11 14:50
来源:天山网 
  河北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红水”是否达标,最终没有因该县环保局局长“水煮红小豆”说法蒙混过关,而是由一份权威检测报告盖棺定论。这份由环境保护部、清华大学环保专家参与检测的报告显示,养鸡场用水、化工厂排水沟两处水样中被检出含有苯胺物质,含量超出排放标准的1倍多,超出饮用水标准70多倍。(见2013年4月10日《法制日报》)
  现在看来,除了“红豆局长”邓连军被免外,还应查清:10多年来,为什么群众反映不断,但县环保局每次会回复都是“检测合格”、“水质达标”?
  小朱庄村地下水被污染是不争的事实,从井里打上来的水有异味,呈铁红色,即使不需要检测,大量反常现象就可证明地下水有问题:多年来,村民不敢饮用井水,而是购买纯净水用来做饭和饮用;近6年来有30名村民因患各种癌症,已有24人去世,6人正在治疗;在这个800多人的小村庄没有农户饲养牛羊等大牲畜,饲养的鸡因喝了浅水井的水出现大量死亡,农户朱建勇办了5年养鸡场共进5万只鸡,成活下来的只有3000多只,无奈只好关门;村东的一个洗车厂还没有开业,就直接关了门,因为从40多米深的自备井里抽上来的水根本无法使用……
  对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事实,沧县环保局每次都是“检测合格”、“水质达标”,甚至有村民拿着水样直接找到国家环保总局,环保总局给省环保厅下文督办,省厅又下文给沧州市政府,随后又是“检测合格”,事情不了了之。对于这次由环保部、清华大学环保专家参与的检测结论与沧县环保局历年检测结论的不同,沧县环保局副局长韩锦东的解释是:“根据我们现在的情况判断,我们在监测点布置上可能不科学,检测不具有长期性。可能存在着监管不到位和企业超标排放现象。”这样的解释虽然承担了一定的责任,但仍然更多地倾向于技术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周珂认为:“如果只是技术上的问题,这么长时间内,误差又这么大,很难解释通。”若不是技术上的问题,那就是有意而为之,即存在渎职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这需要当地或上级有关部门查清楚,并对当事人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相统一。这其中,环保部门责任重大,必须坚持原则和标准,不能看地方政府暨领导脸色行事,更不能被污染企业拉下水。这样,“红水”横流10年无人治理的现象才能够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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