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已无退路
2012-11-26 07:3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在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的第四场记者招待会上,一位记者向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提问:“近年来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近期宁波PX事件以及四川什邡、江苏启东都发生了由环境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如何防止和解决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周生贤表示,引发的群体事件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批先建,二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也有所在地政府的执政能力问题,四是有关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法律不健全、机制不健全。

  对这四点回答,实事求是地说,除了第四点“有关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法律不健全、机制不健全”可以算是一个客观原因外,其一,“未批先建”的责任在地方政府;其二,“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的责任也在地方政府;其三,更是直指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

  那么,这些地方政府为何要跟生态环境过不去?为何置公众的质疑与反对而不顾?为什么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人敢于漠视法令、政策,无视国情民意,胆大妄为地破坏生态环境呢?

  周生贤部长坦言,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一些环境问题,这是规律。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已经大为发展,在环境方面正处在敏感时期。

  作为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毫不回避环境问题,而且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客观评判敏感事件的做法值得钦佩。

  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与生态保护、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时有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利益,把追求高GDP作为政绩的第一目标,急功近利地瞄准大项目、大产能、高利润。不惜牺牲资源与环境,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愧对子孙后代。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难辞其咎,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此外,权力缺少监管,决策没有制约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说明,中央高层已经看到了目前我国生态破坏、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严重程度与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举全社会之力,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没有退路,因为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执政理念要贯彻到位,就必须要有严明的监管措施。周生贤指出,要从四个方面来采取措施:第一,加强依法环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第二,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把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级政府所做的承诺,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力度;第四,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中央和国务院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凡是重大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今后,环保部门将积极主动配合有关牵头部门,全力以赴,在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时,做好社会风险评估。

  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应该认真对照以上四方面的措施要求,及时纠正错误做法,依法依规行事,公开承诺,尊重民意,接受群众监督。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好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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