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阶梯电价听证会陆续召开 实施细节争议颇多
2012-05-17 0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5月过半,全国各地阶梯电价听证会陆续召开,目前北京、福建、广西等20余省市区阶梯电价听证会已经结束。各地听证会反馈声音不一,听证代表和百姓对实施阶梯电价并无异议,但诸如首档电量是否过低、按年计量是否更合理等具体的实施细节却争议颇多。
  争议一:首档电量多少更合适
  距离6月1日实施阶梯电价还有半个月时间,全国各地纷纷进入“听证季”。据统计,在已经公布的方案中,上海的第一档电量最高,为260度/月;陕西、宁夏等省区相对最低,第一档最低电量为120度/月。在已经召开听证会上,覆盖80%的首档用电量标准是否过低,成为代表们讨论的焦点。
  在已经公布方案的20多个省市区中,有过半数有两套以上方案供选择。从已经召开的听证会反馈来看,听证代表均青睐电量更高的方案。甘肃等地的代表还表示,即便选择相对较高的一套方案,电量仍然不够用。
  据《北京晨报》报道,在北京阶梯电价听证会中,25位听证人中有17位同意方案二,即“首档电量240度,覆盖面83%”。北京推出两套按年计电量的听证方案,折合成月均电量,两套方案首档电量分别为230度和240度。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甘肃阶梯电价听证会两套方案第一档分别为每月140度及以下和120度及以下。听证会上,来自甘肃省多地的消费者代表提出针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增加的趋势提高第一档电量的范围。“金昌市区基本人口以职工为主,生活饮食85%的家庭使用电炊,居民生活用电每月均在260度左右,因此针对我市居民以电炊做饭的实际情况,要求提高我市居民的第一档电量。”一位听证代表如是说。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要求,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在方案设计原则上,已明确规定80%的居民用户不涨价。
  争议二:按年计费和按月计费哪个更合理
  在各地听证方案中,北京的两套方案和上海、浙江的部分方案中,每档用电量都以年核算。其他省区市大多数都按月计费。在阶梯电价各地听证会上,按年计费是否比按月计费更合理,也成为代表讨论的焦点。
  根据中新网报道,在江苏省阶梯电价听证会上,以年为单位确定分档标准的方案得到了大多数代表的支持。“江苏冬季寒冷,夏季炎热,如果以月为单位确定分档标准,夏冬季节每月电费都要激增45%。”消费者代表董歌以一户普通家庭为例,表示如果这个家庭夏天每天开12个小时的空调,月用电量基本在第一档标准之上,如果这家人口较多,使用2-3台空调的话,将会超过348度的第二档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发布的听证方案,如果以月为单位分档计算: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维持现行电价标准;月用电量在204度至348度之间部分,每度加价0.05元;高于348度部分,每度加价0.3元。
  而在贵州、广州、湖南等地的听证方案中,有按春秋季和冬夏季的季节差异来区分,分别设定阶梯电价的相应标准。而在水电资源主导的云南还按照丰水期和枯水期来区分计费标准。
  争议三:阶梯电价怎么只有涨没有降
  近期在媒体上和网民中,争议颇多的是阶梯电价成了“阶梯涨价”:以北京、江苏、广州等大多数地区来看,第一档电价不变化、第二档电价涨0.05元/度、第三档涨0.3元/度。那么,全社会电价总体不就是只涨不降吗?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应说:阶梯电价原本在设计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降”主要针对的是贫困人口,方案是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免费电量。实行阶梯电价后,对绝大多数居民没有影响,而部分低收入群体还可能减少电费支出。
  也有专家分析说, 现行电价过低,不是越优惠越好。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访问时表示:“老百姓关注的不是涨的多少,是在于涨和不涨”。她指出,老百姓对电力改革的观念没有随着整个国际能源形势、环境保护压力形势的变化而变化,还认为“电力改革就是降价”是不正确的。
  她表示,电力改革不仅仅是单纯降价的问题,而是要通过竞争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供电质量,保证供电可靠。“实行阶梯电价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提价,而是因为能源价格和成本上升,电价就要上涨,关键是保证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争议四:如何将发电成本透明化
  在福建省阶梯电价听证会前一日,听证会参加人在福建省物价局的带领下,实地考察了华能福州电厂和500千伏福州北变电站,让听证会代表更深入地了解发电的成本构成和发电过程。
  相对于泾渭分明的听证方案,听证代表和普通网友更希望了解价格制定的合理性和发电成本的透明化。“价格长了,服务是否能涨?”“电企连年喊亏,亏在哪里?百姓节约用电就能解决电企亏损吗?”
  《经济参考报》发表评论表示:现在民众虽然普遍在说公共事业费涨价的问题,但是实际上大多数人首先在乎的并非生活成本每月涨了20元还是30元,而是对用自己的钱去补贴已经赚得钵满盆盈的垄断企业不满。如果在涨价的同时能够推进配套改革,最起码先让公众明确自己多交的这笔钱的具体去向,那么不但改革阻力将降低,也有助于在这一领域真正打破垄断,形成竞争。
  据《人民日报》报道,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等专家认为,必须尽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破电力行业的种种垄断。我国电力行业“发输配售”四个环节,发电已经基本市场化了,但输、配、售市场依然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不打破垄断,就难以真正核算电力成本,就难以真正消除群众对电价上涨的疑虑。(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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