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碳税将改变全球能源消费格局
2011-11-09 10:26
来源::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

  目前中国对碳税研究已进入较详细阶段

  澳大利亚议会8日通过了碳税法案。至此,这项备受争议的法案正式成为法律,而这将对相关能源品种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考虑到中国也有意在“十二五”期间开征碳税,未来会否有相关举动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目前中国对碳税的研究已进入比较详细的阶段。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如果考虑中国减少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效果,征收碳税对GDP带来的损失将非常有限,甚至可能成为正面影响。

  此外,国际上正在讨论实施针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节税,即对进口商品征收碳税。报告就此认为,即使我国不征收碳税,出口产品在国外也可能支付碳税;如果中国征收碳税,则可能避免在国外被征收碳税。

  “从长期来看,采用碳税或者与能源税结合的碳税是可行选择。”报告提出,我国可从能源税过渡到碳税,征收碳税可从较低税率开始,之后再逐渐增加;并建议在能源税征收四到五年之后征收碳税,初期可以是和能源税共同存在的混合税。同时,在碳税实施之前三到四年,公布碳税实施日程和税率,供企业和消费者在投资时考虑。

  财政部财科所课题组关于我国碳税及相关问题的一份专题报告也提出,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由中央财政集中碳税收入用于支持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术开发以及其他节能事业的发展。

  有消息称,目前发改委已针对钢铁、煤炭等高耗能行业就征收碳税进行了初步意见征询,未来碳税征收对象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先选择对经济负面影响较小的税率,然后逐步提高。

  

 
·贾康:决策层对于碳税的认识并未达... ·我国碳税方案已完成 将择物价低点推出
·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并行不悖 ·碳税和碳交易推进须注意因地制宜
·碳税不应成机票涨价理由 ·碳税拟单独成税十二五或开征
·欧盟再提议征收碳税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否决欧盟...
·财政部专家:决策层对于碳税认识并... ·南非商会要求将碳税实施时间推迟至...
京ICP备08003934号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