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拟出台首部大气污染防治法规
2014-01-14 08:34
来源:北京晨报

  破坏环境给人类生产、生活直接带来恶果,也会给人们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以前,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很多是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现在到了改变这个方式的时候了。

  原文: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和排放限值,实行区域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解读:今年,本市拟出台北京首部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在此前发布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就一定对总量控制等内容作出规定。修改稿提出,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以及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产业结构特点、交通运行状况等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区县人民政府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制定年度总量控制工作计划,明确需要调整退出的高污染项目的数量和名录,并组织落实。

  原文:划定森林、林地、绿地、河湖水系、湿地、物种等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解读: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院院长潘涛表示,生态保护红线是以生态环境为最高要求,工业生产、人类活动能否符合保护生态红线的需要,划定哪些区域不能开发、哪些限制开发、哪些禁止开发。此前,北京市部分区县已经划定了自己区域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在今年延庆的两会上,延庆县环保局副局长赵云霞介绍,延庆已经编制完成《延庆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规划(2013-2020年)》,并已率先通过环保部的专家论证。两会期间提交代表、委员们审议。

  延庆将加快研究制定脆弱生态系统的空间红线、资源使用的时间红线和环境承载的阈值红线。将松山、玉渡山、太安山、大滩、莲花山、龙庆峡、八达岭等重点自然山川和林草资源、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自然水体和湿地纳入生态红线保护红线范围内,沿生态保护红线设置警示性界桩或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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