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PM2.5五年降25% 目标距国标仍存差距
2013-09-03 01:59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目前全市年均标准为70-80 微克/立方米。
  为实现这一目标,从压减燃煤、控制机动车排放、工业及其它行业减排、扬尘控制和综合配套措施等5个方面列了84项重点措施。超50位“一把手”作为“牵头单位责任人”将对“清洁空气负责”。每年各部门领导班子将接受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周宇实习记者樊瑞
  京华时报制图 何将
  1重点任务
  各区县降PM2.5任务不同
  在空气目标任务上,要求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不同区县要求浓度降低的程度也不同。与2012年相比,到2017年,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左右。
  ■解读
  目标距国标还有不小差距
  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于建华解释,60微克/立方米左右这个指标的确定主要与三个方面有关,包括污染物的排放量、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量,还有当年的气象条件。
  60微克/立方米算是一个什么水平?于建华说,比现在肯定要好,现在年均浓度是70到80微克/立方米,但是离现行的国家标准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还有不小差距,只能说这是一个阶段性目标。
  为什么不同区县指标不同?于建华表示,因为目前北京各个区县的污染水平不一样。北京的污染大致南高北低,差的区县就要求降低幅度大点,好些的区县幅度可以稍微小点,但都要减少,以支撑整体25%的降幅。
  2问责机制
  考核不达标领导将被“一票否决”
  对于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问责方面,今年市政府成立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合作,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进行工作调度和督促落实。各区县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年底前,市环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将细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初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一票否决”。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环保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务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考核不合格的区县实施环保区域限批,禁止建设除民生工程以外的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取消授予环境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解读
  处理办法正与组织部门沟通
  重点任务分解中,每个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负责人,没有完成任务将如何处理?于建华说,目前正在制定考核办法,有监督,还有中期评估,除了不可抗拒因素以外,都是需要考核的。关于问责、考核、限制等相关内容,有一些已经在文件里了。比如完不成会约谈,约谈后结果交到组织部门。“一票否决”制具体操作正在与组织部门沟通,应该是在某一些重大事项上会体现,评优之类的肯定是没戏了。
  其它重点任务
  >>关键词
  1
  人口
  人口总量控制研究制定措施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流管办、市教委、市卫生局等部门要综合施策,研究制定人口总量控制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学配置教育、医疗等资源,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式,推进人口管理体系建设,有效疏解核心区人口,减少生活刚性需求增加带来的污染。
  >>关键词
  2
  应急
  明年建重污染应急联动机制
  今年将完成《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修订,并组织实施。还要成立市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健全人员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自2014年起,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协调支持下,会同周边省区市建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工作。
  >>关键词
  3
  信息公开
  重点污染企业要多形式公开
  今年年底前,市环保局要制定环境信息公开方案,公开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
  企业要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特别是排放有毒大气污染物企业、高污染行业企业、三年之内受过环境违法处罚的企业,均按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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