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治理“温室气体之首”试点成功
2013-07-03 03:25
来源:北京日报
  “可别小看这个装置!这台装置一年能帮我们减少碳排放千余吨,相当于植树十余万棵,那可是一大片森林!”检修工程师董肇晖指着那片橙红色对记者说。
  承担北京地区75%以上电力输送任务的冀北电力公司,在北京率先试点了国内首个对六氟化硫(SF6)气体的回收再利用装置。试点期间,已回收SF6气体约12吨,相当于减排28.44万吨二氧化碳,也相当于50余个北京植物园一年中和的碳排放量。2012年8月10日,项目第一监测期减排量就获得了联合国的签发认证。这也是世界范围内,首个电力行业应用减排SF6的新“标杆”。
  据介绍,国家电网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这种SF6回收系统,以减少温室气体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全封闭回收净化温室气体
  记者一大早赶到昌平区的500千伏变电站内,戴上安全帽,同电力工人一起走近大型变电设施。伴随着“嗡嗡”的电机声,检修工程师董肇晖向十几米高处的一排电力设施一指说:“看,那几个管状的设施就是断路器,旁边粗一些的设施叫互感器,这些设施里都充满了SF6气体。”
  说起SF6,市民可能并不了解。SF6是一种惰性气体,它具备的温室效应影响是二氧化碳的23700倍,位居六大温室气体之首。因为性质非常稳定,它一旦排放至大气中,寿命可达3400年。
  SF6气体应用在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等重要电力设备中,可以起到非常好的绝缘作用,消灭电弧,减少电路不安全隐患,在世界范围内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正是由于首都电网对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很高,因此也广泛应用了SF6气体。”董肇晖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SF6的回收装置是辆橙红色“小车”,下面有4个轮子,分上下两层。“小车”上集聚了压缩机、真空泵、净化器、储存罐和阀体等,旁边还有个液晶显示屏,整套设备只有约3米多长,近2米高。
  工程师檀英辉告诉记者,当变电站内相关的设备大修需要开罐时,就可以利用这台装置进行SF6回收、净化,并将气体充入气瓶。“这台设备可以在全密封的状态下,在回收的过程中完成SF6净化作业,将有毒有害物质第一时间滤除,避免了环境污染。”
  零下40摄氏度提纯再利用
  “要知道每多一小时SF6的泄漏,就相当于砍倒一棵树啊。”变电站检测人员手持的红外检漏仪,外观就像一台家用摄像机。一旦电力设备出现SF6泄漏,显示屏上就会出现烟雾缭绕的影像,这时候,就要启用回收装置了。
  位于沙河的冀北电力研究院内,气体回收处理中心工程师李志刚介绍说,研究院采用了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SF6回收办法和回收利用设备。无论大小检修,对SF6气体一律实行100%的回收利用,不能够现场回收利用的,要送到SF6气体监测中心统一进行回收利用。
  在SF6气体监测中心,有一个类似大铁皮柜式的净化处理装置,上面布满了各种压力和温度表。回收的SF6气体在“铁皮柜”里被降温到零下40摄氏度左右,SF6变成固体,而其他液态和气态杂质被抽除,SF6固体再升温,形成纯净的液态SF6,被重新注入钢制气瓶中,实现了回收再利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电力系统SF6年使用量达到5000吨到6000吨,而且还在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出于环保和安全的考虑,合理、正确地回收净化及利用SF6气体,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减排量相当于50余个植物园
  冀北电力公司科技信通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检修分公司所有在运设备SF6的充气量为9.73吨,如果不考虑任何泄漏缺陷,仅以年泄漏率1%计算,每年的SF6泄漏量为97.3千克,仅一个气瓶的气体,看似不多,但是要将其乘以23700倍,计算出的碳排放量就将达到2306吨。
  “如果要将这些温室气体进行碳中和,需要植树38.43万棵,折合森林面积384.3亩,但这是不考虑任何泄漏缺陷的理想状态。而实际上,每年仅因一般及异常缺陷造成的SF6排放量就数倍于此。”
  据测算,自冀北电力试点回收项目启动以来,至今已回收SF6气体约12吨,相当于减排28.44万吨二氧化碳,而如果要将这些二氧化碳排放全部中和,需要50余个北京植物园花上一年的时间。
  据了解,正是由于SF6的全球变暖潜能值为二氧化碳的23700倍,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力巨大。2008年10月起,国家电网冀北电力公司开始开发建设SF6回收处理中心,试点对公司SF6废气进行回收净化再生,实现SF6气体的循环再利用,达到减排目标。
  
 
·昌平今年开建续建65个重点项目 ·昌平将办乡村振兴创新创业赛
·北京昌平2022年消费季启动 全年将... ·8000万元促消费!北京昌平2022消费...
·昌平山区群众实现“家门口”取快递 ·2022年北京昌平自贸组团新增市场主...
·昌平全力打造融合消费创新示范区 ·昌平“灯塔工厂”助力打造技术创新...
·昌平298家棋牌室全部关闭 ·昌平生命科学国际高峰论坛周六举行
京ICP备08003934号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