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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再次上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2018-08-28 16:51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将从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为2120元,9月1日起正式执行。上一次本市调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今年2月,当时城乡低收入家庭月人均从1410元调整为2000元,增幅为历年来之最。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北京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9月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00元调整到2120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保障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为212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别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60%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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