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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率先完成街道乡镇公务员首次职级晋升

2017-02-16 08:56   来源:北京日报

  已满56岁的老王没有想到,在街道担任科长18年后居然能晋级,享受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原以为自己会和以前老同事一样,在科级岗位上干到退休,没想到待遇还能升级,咱一定得好好干,对得起这待遇。”老王喜滋滋地说。

  不仅仅是老王有喜事。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去年,本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推动街道、乡镇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打破了原有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透明天花板”,在全国率先完成街道、乡镇机关公务员首次职级晋升,2016年全市有2500余公务员职级晋升。

  15%街道乡镇

  机关公务员晋升

  老王工作很忙,为了处理辖区群众来信来访,他办公桌上的电话都放不下,找当事人、找相关部门,一上午连口水都顾不上喝。“这是工作常态。”56岁的老王已在街道工作了35年,现为街道机关信访部门的负责人。他从1998年起就担任了正科领导职务,在街道多个科室任职,工作表现优异,任职期间共有10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没办法,基层机关职务‘僧多粥少’。”老王苦笑着说,由于单位没有空余处级职数,他的职务一直没有再晋升。

  去年,本市在全国率先完成职级晋升,根据老王的工作年限和表现,他晋升为“副处级”。

  据统计,去年本市共有2500余名像老王一样的基层公务员晋升职级,约占街道、乡镇机关公务员的15%。

  不升职工资待遇也晋级

  过去基层公务员主要依据职务进行管理,想要提升待遇,只能靠“提拔”一条路。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和职数等因素的限制,职务晋升通道狭窄。现实中,街道乡镇机关机构规格较低、领导职务数量有限,不少人工作十几年职务仍是“原地踏步”,这也让很多基层公务员难以看到职业发展前景,一些优秀人才频频流失。

  自2009年开始,中央对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了研究,并于2015年1月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于2015年9月正式印发了《北京市贯彻〈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现在,街道、乡镇机关公务员即使职务上没有“进步”,也能晋升职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打破了原有职业发展的“天花板”,“独木桥”变成“双车道”。

  职级晋升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一些街道乡镇干部坦言,过去,晋升存在“透明天花板”,有的公务员工作了十几年后仍升迁无望,难免对工作产生消极情绪;还有的参加国家或市级公务员遴选考试,基层成了“跳板”。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央精神,此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范围,就是针对街道、乡镇机关基层公务员。《意见》在公务员法规定的框架内,保持现有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职级晋升设置了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5个级别,晋升职级后公务员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同时,职级晋升还设定了任职年限条件,如晋升科员级需任办事员满8年;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满12年等。

  “职级晋升与职务晋升并没有联系。”该负责人解释,职级主要体现年功贡献和工作资历,而职务体现的是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例如副处级职级,不代表是副处级领导,只是工资待遇与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相当。

  据了解,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在本市落地后,扩宽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受到了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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