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导航 > 委办快讯
街道乡镇须设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2015-11-26 10:27   来源:首都之窗

  未来,北京市将建立高效运转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以确保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11月25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依据意见,本市将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2017年,完成“危仓老库”改造和翻建任务;2020年,现代化仓房比例不低于70%。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现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的升级改造,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引导购销运企业联合运营,打造跨区域的粮食物流通道,提高粮油的快速流通能力。

  各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远郊各区政府还应配套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应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每三万人应至少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本市还将完善粮食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供求和价格变化,适时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信息。同时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覆盖全面”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完善相关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实现粮食流通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市将加快京津冀粮食流通领域对接合作,充分利用河北粮源优势,加快建设小麦、玉米等粮源基地;利用天津港口和物流基地的优势,建设食用油加工物流基地,发展省市间粮食物流。推动环京4小时粮食物流圈建设,加快建设仓储、批发、加工、配送“四位一体”的粮食物流中心。推动建立京津冀统一的粮食市场准入、检测结果互认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