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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须明示外窗性能指标

2015-09-01 09:49   来源:北京日报

  同一楼盘中,保障房的窗户品质要和商品房一致,最低保修期间将定为两年,外窗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则为5年。昨日,市住建委发布通知称,新建居住建筑的外窗质量需要加强管理,开发商对外窗工程质量负总责。

  为了让市民更加放心,开发商还要在施工工地公示外窗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节能性能标识,并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购房合同中,要明确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等。也就是说,购房者在买房前,就能了解到将来房子窗户的各项性能指标。

  通知中称,同一开发商建设的同一居住楼盘内,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在外窗的型材材质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的设计标准上,必须保持一致。而这一段要求,则被很多购买了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房的家庭所期待。

  此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只是规定了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并没有专门针对外窗的保修期限。而在新规中,除了规定外窗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外,还特别规定了外窗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保修期内出现了外窗渗漏等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商要负责,须积极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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