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导航 > 委办快讯
北京修订4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新增霾红色预警

2013-05-10 09:19   来源:北京市气象局网站

  “在原有霾黄色、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增加霾红色预警,预报等级用语分别对应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昨天,北京市气象局公布新版《北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

  新版《指南》对霾、沙尘、台风、道路结冰等4种预警信号标准进行修订,并于今天起正式执行。

  霾

  PM2.5作为标准之一

  市气象局表示,近些年来,我国的霾天气呈现出多发、频发态势。据资料显示,2013年1月1日至29日,全国雾霾平均日数为4.0天,较常年同期偏多1.2天,为1961年以来最高。严重的雾霾天气对大气环境、群众健康和出行安全带来了很大影响。随着社会公众对雾霾天气的日益关注,原有的单纯依据能见度划分等级的霾预警标准已不适应服务需求。

  据了解,今年1月底首次发布了专门的霾预警标准。而此次新版《指南》中,也专门针对霾预警信号进行了修订。在原有霾的黄色、橙色预警基础上增加红色预警,预报等级用语分别对应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此外,在原标准中,只使用了能见度和空气湿度作为划分霾等级的指标。但在实际中,大气成分指标不仅表示空气浑浊程度,同时也对大气能见度有较为直接的影响。考虑到大气成分的影响以及大气成分观测不断加强,首次将PM2.5作为了预警标准条件之一。

  沙尘

  遇扬沙将发蓝色预警

  据介绍,沙尘天气包括扬沙、浮尘、沙尘暴三类,但原预警信号只有在沙尘暴来时,按沙尘暴的严重程度发布沙尘暴黄、橙、红三色预警。而实际情况是,经多年治理,北京地区出现沙尘暴几率已非常小,但扬沙、浮尘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公众十分关注。

  新版《北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将原“沙尘暴预警信号”总名称调为“沙尘预警信号”,并新增“沙尘蓝色预警信号”,标准为12小时内可能出现扬沙或浮尘天气,或者已经出现扬沙或浮尘天气并可能持续,即发布预警。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