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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办快讯
市财政局制定《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2010-12-17 10:53 来源:首都之窗
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管理体制及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办法》的出台,一是规范管理,理顺我市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及经批准的市属主管局(总公司)财务部门的继续教育管理权限及职责。二是完善制度,同时制定了《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细则》,形成切合本市实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强化监督,明确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内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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