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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违约事件频发 信用风险暴露启示与对策

2018-06-26 09:57   来源:京信网

  4月以来,一系列债券违约事件接踵而至。截至5月24日,共有20只债券发生违约,涉及金额超150亿。此次违约潮具有违约高发、新增主体多、民企集中违约、上市公司沦陷等特征,违约主体以民企为主,甚至不乏国企身影,不少还是上市公司或有子公司上市。这些都增加了一系列信用事件的舆论效应和市场影响。

  一、本次债券违约潮特征 债券违约事件密集发生。最近的债券违约事件接踵而至,年初以来债券违约事件就时有发生,先后违约的债券已有11只。进入4月,就有9只债券违约,春和债、富贵鸟、凯迪MTN1以及中安消都在同一天发生违约。截至5月24日,共有20只债券发生违约,违约节奏要快于去年。债券之外,近期还有多起信托和私募融资违约案例曝光,标债、非标、公募、私募纷纷“沦陷”,负面消息不断。

  

  近三年,北京公司债券发行总量1.32万亿,截至到今年3月底,存续公司债余额1.36万亿元,占全国的18%,位居全国第一,公司债券已经成为北京直接融资最重要的渠道。据统计,截至5月8日北京违约债券2只,涉及债券金额22.5亿元。——编者注债券违约新增主体增多。今年目前已新增违约发行人5家,分别是亿阳集团、富贵鸟、凯迪生态、神雾环保和中安消,即将追平2017年全年水平。若再考虑到金特钢铁、沪华信、盾安控股等已暴露违约风险但尚未确认违约的主体,未来新增违约主体名单还有继续增加的可能。比如金特钢铁,该公司于2013年5月发行的5+2年期企业债13金特债,下周将迎来回售。发行人生产经营恶化,严重资不抵债,准备申请破产,表示拟对13金特债进行“折价偿付”。不管能否实施,都难逃违约。

  

  此次违约主体中既有春和集团、大连机床集团、丹东港、川煤集团、中国城建等违约“常客”,也有新增违约主体,比如亿阳集团、神雾环保、富贵鸟、凯迪生态、中安消、上海华信等。从省份来看,辽宁省企业爆雷最多,其次为黑龙江省、浙江省和四川省。——编者注企业债券违约潮整体风险可控。苏宁金融研究院认为,本次企业债券违约潮整体风险可控。根据Wind数据,截止5月14日,今年共有20只信用债发生违约,合计违约规模为163.5亿元,较2016年和2017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从绝对规模和数量来看,今年的企业信用债违约风险与2016年和2017年全年相比,仍然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并没有出现快速蔓延的现象。

  

  

  民企成为债务违约主体,国企债务风险渐露。在今年这轮债务违约潮中,已发生债务违约的主体为民营企业,如近期爆出债务困难的浙江盾安集团。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的违约现象并不鲜见,如天津最大国企天房集团近日被曝信托违约风险,负债1800亿;实际控股人是云南省国资委的云南省房地产集团子公司京鹏地产出现3亿债务违约;营口港对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元无力偿还。

  二、债券违约潮产生原因 

  行业低迷时期,企业经营恶化。历史上债券违约多发于某行业低迷时期,特别是门槛不高,或者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另外,企业本身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暂时经营困难等问题。如涉事违约企业盾安集团主营业务为铜贸易,其2017年一季度毛利润率仅为0.92%。在2013年至2017年间,盾安债券融资规模从54.5亿元攀升至102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偿还银行贷款。

  Wind数据显示,公司债、城投、房地产整体到期和回售规模仍维持高位。其中,公司债整体到期和回售规模超过1.06万亿。城投债到期、付息和回售规模总计1.65万亿,房地产达4812亿。同时,公司债到期和回售将集中在下半年,AA及以下中低评级信用债到期量处于高位。在去杠杆的大背景和资管新规的影响下,信用风险的释放短期内不会结束,而今年三四季度或许正是消化时期。——编者注上游财经顾问江瀚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日益从紧,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回笼压力会越来越大,原来房地产市场快进快出的模式已经变得难以为继,未来房地产市场这种债务违约的现象肯定还会出现。

  

  融资环境收紧。今年在严监管、去杠杆形势下,再融资渠道全面收紧。民企融资渠道本就狭窄,之前有不少依赖非标融资,自然也就成为违约的重灾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徐洪才认为,过去几年由于相对宽松的货币条件,信用债规模快速膨胀,在这个过程当中,资金是很充沛和廉价的,所以定价偏低,导致风险议价不足以覆盖它的风险,因此现在出现一些违约。

  三、债券违约应对措施 

  第一,建立和完善债券违约处理机制。应建立与完善一整套的违约处理机制,包括事前违约风险预防措施、事中出现违约风险时的应对措施和事后处置机制,以最大程度地减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实现债券市场的有序发展。

  第二,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债券发行人、中介的信息披露监管力度,要求强化风险揭示,为尽早发现和化解风险提供条件,引导债券及时形成合理的风险定价。2017年3月份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建立了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第三,政府部门应引导市场参与者树立健康态度。政府部门应健全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债务违约风险教育。以此次违约潮为鉴,一方面发行人应以负责任的态度管理好企业债务,科学管理现金流,履行偿债义务,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应理性看待债券投资风险,科学定价,科学风控。既不盲目激进,也不因噎废食。(编辑:赖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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