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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债务危机下的中小企业困局

2011-08-23 15:21   来源:

近两周,全球金融市场动荡,短期因素可能变成中长期问题,国内中小企业经营风险的加剧正在变成现实,而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尤其受到广泛关注。专家认为,应理性看待欧美债务危机下的中小企业经营难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内忧外患”加剧中小企业经营困局

年初以来,国内中小企业遭遇“人荒”、“钱荒”、“电荒”和“高成本、高税费”的“三荒两高”困境,经营出现前所未有的困难。而近期欧美债务危机相继出现,又给中小企业“当头一棒”。

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国防大学教授卢周来认为,表面上看,上半年中国GDP增长率仍然高达9.6%,然而,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实体性中小企业已经出现大面积困难。在这个节骨眼上,欧美债务危机很可能把世界经济再次拖向谷底,而中国经济最受影响的部分,无疑仍将集中在作为中国经济引擎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外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

新余渝州绣纺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小红表示,由于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升,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也为了给后期留出调价空间,公司更倾向于选择接短单。一方面,鉴于汇率波动,外企多持观望态度,不敢下中长期订单;另一方面,欧债危机爆发后,明显感到欧方客户的购买力在下降。

东莞海关数据显示,7月份东莞对美国进出口额出现年内的首次负增长。其中对美国出口16.3亿美元,下降16.3%;自美国进口1.5亿美元,下降0.7%。东莞海关分析认为,美债危机已对东莞外贸产生冲击和影响。——编者注

融资成本高企,企业投资意愿低迷。央行7月份信贷数据显示,当月M1增速仅为11.6%,远低于6月份和去年同期的13.1%、22.9%,这意味着企业流动性显著下降。同时,在7月份新增贷款仅为4926亿元的情况下,企业短期新增贷款比6月份减少960亿元,也反映出目前企业投资意愿的低迷。而融资成本高企被认为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流动性下降和投资意愿低迷的主要原因。

二、政策扶持效果不佳

针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困境,中央已开始进行政策倾斜。银监会6月份下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差异化考核”激励商业银行为小企业服务,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等。但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政策发布两个多月来收效甚微。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指出,这一政策都是一些原则性指令,并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因此很难得到很好的执行。

央行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累计新增1.58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64.5%,比一季度末提高1.6个百分点,余额同比增长18.2%。其中,小企业累计新增贷款8659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35.2%,余额同比增长25.9%。——编者注

爱建证券研发总部主管研究员诗扬认为,银行的政策倾斜仅仅是照顾了少数优质中小企业客户,而且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和抵押并未放松,其中担保方式的贷款至少占到50%。据《大众证券报》报道,一些企业反馈,订单下滑明显是从6、7月份开始的,而往年这个时候正是生产旺季,这说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效果并不明显。

华泰联合对东莞中小企业调研发现,虽然企业倒闭潮没有出现,但是从300家企业的调研样本看,综合订单同比下滑15%-20%,综合成本上升14.5%,利润率从上年的5.7%下降到3.5%,平均减少2.2个百分点。——编者注

三、中小企业经营困局如何突破

应区别对待为中小企业减税。中国社科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 中小企业现在所面临的困难,应与经济周期背景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及产业结构转型等密切相关。就经济的周期性所造成的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而言,对于什么类型的中小企业需要减税,怎样减,减哪些税种,涉及到许多细节和具体问题。比如高新技术型企业,就应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现有的对于中小型企业和微利企业或小额纳税人的增值税或其他税种的相关规定,包括税率、起征点等,可考虑做进一步调整。

中央财政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卢周来认为,当下要最快捷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要沿用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第一波冲击过程中“政府利用财政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再担保”的办法。如果继续通过信用再担保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等于是把中小企业未来的债务风险再度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将加重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当前可以考虑的机制设计是:作为地方政府财政优先的一个方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再担保仍然应该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和鼓励;由中央财政为地方财政的再担保提供“最后担保”,而不是由地方政府承担“最后担保人”角色;在操作上,中央财政可以与政策性银行组建“再担保联盟”,必要时可以剥离或冲销地方政府为中小企业担保过程中形成的债务。

近年来,成都市采取国家开发银行“统贷统还”模式、软件企业“资金池”模式、“互联互保”模式(社区金融模式)、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市县“联合担保”模式、“会员制”担保模式、“紧急拆借”模式、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模式及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编者注

积极探索商圈融资模式。日前商务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广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分析人士指出,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形成的商圈融资模式此次在更高政策层面获得肯定,将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指明新路。发展商圈融资,一方面放大了单个企业的信用,增强了其融资能力;另一方面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提高了其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商圈融资主要包括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和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平台等为主要形式的商圈发展迅速,已成为中小商贸服务企业生产与发展的重要载体。据统计,全国现有亿元以上交易额的商品交易市场达4500多个,10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达70多个,已建、在建和规划中的物流园区近600个,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平台约2.3万家。——编者注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为商圈提供融资的重点是产品创新,要针对不同的融资主体、规模和期限设计相应的融资产品,并做好对放贷企业的贷前调查、贷后监督与管理,同时应建立健全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体系,以利于银行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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