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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地铁将引入新运营商

2015-03-26 14:23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包括66条措施,涉及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高精尖”产业等7个领域136个示范项目,预计吸引社会投资金额将大大超过前三批总量之和2600亿。其中,棚户区改造是首次被纳入重点领域。

  解读 社会资本进入 政府不会缺位

  “这是本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健康发展的一份统领性文件,将对推动本市重点领域投资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发挥重要作用。”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不意味着政府就缺位了;相反,政府应承担的职能作用将发挥得更好。

  该负责人还强调,《实施意见》立足“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选择上,严格对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坚持控制增量、疏解存量、转型升级,引导社会资本对符合首都定位的重点领域加大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在推动非首都功能调整疏解上发挥积极作用。

  亮点 PPP财政补助变政府购买

  关于健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机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实现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相互协同,明确了新增PPP项目要将现行的财政运营补助政策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按企业主营业务计入收入。这一政策就是强调在PPP过程中,政府这一方的支持以市场要素的角色参与和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此外,在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相互协同方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已有更细化的操作方案,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正式出台。

  地铁将引入新的运营商

  《实施意见》表示将完善轨道交通运营竞争机制。目前,北京地铁主要有两家运营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和京港地铁。下一步,市政府将在保证运行安全和效率的基础上,考虑引入新的有实力的运营商。这些运营商可以独立进入,也可以和具备实力的社会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到轨道交通PPP项目中来。

  按照2020年轨道交通规划,未来新建线都将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在建和已建成线路也将积极盘活存量,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

  为社会投资配给盈利资源

  《实施意见》将完善盈利性资源综合利用机制。将实行“主体运营+经营性配套资源+特许经营权”的一体化投资运营模式,具体就是对于能够通过配给一定盈利性资源,实现公益性项目和商业开发一体化实施的项目,明确由一个主体来运营,通过给予经营性配套资源并授予公益性部分的特许经营权,完善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

  比如将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土地综合利用机制,对新建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利用范围原则上不少于周边500米半径区域;对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车辆段上盖以及地下空间进行土地综合利用,相关政府土地收益和综合利用收益全部封闭运作,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再比如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运营机制,通过招标方式,将项目的枢纽部分和商业开发部分交由一个社会投资人一体化实施,商业开发部分收益用于平衡公益性的枢纽部分建设资金。

  按项目类型细化供地方式

  《实施意见》细化了土地供应政策。此次《实施意见》进一步对不同类型项目适用划拨、协议出让、竞争出让、租赁等供地方式进行了细化说明。其中,属于可按划拨政策供地的项目,经社会投资人申请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新增的盈利性医院和养老设施,供地之前要先行公示,只有一个申办主体的,按市场地价水平供地;有多个申办主体的,由市国土部门商市行业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

  市政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

  《实施意见》也提到了国资国企改革。长期以来,一批市属国有专业公司在供排水、垃圾处理、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承担了重要的建设运营任务,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市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中,强调将国资国企改革和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同等待遇、公平择优、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各类型企业充分竞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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