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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17年12月29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学校体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8%,基础教育阶段学生优秀率达到15%以上;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学校体育课程更加丰富,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有效保障,体育场馆设施更加完善,器材配置全部达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三)提升学校体育教学科研质量。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和高中体育课程衔接体系,研究制定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施方案、体育课运动负荷评价标准和运动项目技能评定标准等,推进体育教育教学科学化、规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有条件的区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鼓励学校开设体育特色课程。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提供适合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教学内容,保障残疾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建立市级体育教学资源信息化平台,促进体育教学资源的创新开发和应用共享。健全学校体育教学科研制度,完善体育教学科研体系,积极开展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学校体育教学科研能力。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强化对体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四)强化课外体育锻炼。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支持中小学校与社区、高等学校、社会团体、企业等合作,为学生创造更多的体育锻炼机会。职业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合理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五)健全体育训练竞赛体系。推进教育与体育深度融合,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健全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校内院系、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和校际体育比赛,中小学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各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在整合赛事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体系完备,教体结合,市、区、校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

  (六)加快发展校园足球。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加强校园足球的课堂教学、竞赛训练、教师培训、考核评价、对外交流等工作,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学校实施、社会参与的校园足球发展合力。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发展校园足球中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实施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改造建设专项工程,推动建设一批校园足球场。进一步完善足球竞赛机制,加强足球后备人才培养。

  (七)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结果应用。鼓励各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支持各区以学区为单位集中组织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研究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计划,根据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完善中小学生“运动处方”,指导学生科学开展体育锻炼。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纳入初中学生体育过程性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编制出台本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教学指导手册。

  (八)积极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教学、专题讲座、班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加强控烟宣传,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近视控肥胖工作,完善慢性病高危学生的健康管理制度。适时增加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监测指标,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统一数据库。

  (九)强化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加强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建设,提升体育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体育教研员准入机制,配齐专职体育教研员。探索建立体育教练员兼职准入机制,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具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校园体育教练员。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优秀体育教师,各区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的全员培训,同时在校长和其他教师教育培训中安排体育健康相关内容。科学合理确定中小学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职称晋升机制,按要求配齐医务保健人员。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市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抓好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区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十一)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将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列入各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教育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作为教育督导重点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市教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专项检查,建立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的机制。

  (十二)健全风险管理。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支持各区建立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处理和调解机制。加强对教育从业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险和无过失责任险,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保费额度,充分发挥保险在保障学生参与体育运动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渠道,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宣传,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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