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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7年03月10日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0日

北京市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本市服务贸易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奋斗纲领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支持体系,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不断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升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服务进出口额2000亿美元左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服务贸易占本市对外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引领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努力把北京建成全球领先的服务贸易枢纽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传统服务贸易优势

  1.增强旅游服务国际竞争力。发挥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丰富的文化演出、体育赛事、国际会展等资源优势,积极开拓国际高端旅游市场,提高旅游服务出口能力。促进旅游业与会展、体育、文化、商务、中医等领域融合发展,形成旅游服务新业态。根据不同客户需求积极开发个性化、多元化的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服务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牵头单位: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贸促会、市中医局)

  2.促进运输服务稳步发展。依托首都机场、北京西站、平谷国际陆港等口岸,打造集航空、铁路、公路于一体、高效快捷的现代化运输体系,为本市运输服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加强物流业先进技术和装备应用,进一步优化布局,支持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培育一批重点物流企业,鼓励其向国际化、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巩固工程服务优势地位。充分发挥本市对外承包工程领域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模式先进、海外网络完善的优势,巩固亚非地区工程服务市场,开拓欧美市场,积极承接技术领先、附加值高的工程项目。大力推动工程服务由工程建设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等领域扩展,促进国内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联合“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

  1.着力提升技术贸易国际竞争力。依托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数字电视网等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新兴技术融合应用与服务模式创新,增强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成果转化等竞争力。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石景山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北京国际科技贸易基地建设,吸引高端要素集聚,大力推动创新创业,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高技术产业集群,引导优势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搭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承接国家重大项目,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应用。积极组织开展技术贸易领域的国际交流和洽谈活动,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逐步完善本市技术贸易管理体系,强化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助力技术服务“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2.加快推动文化贸易发展。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加大内容创新力度,创作开发体现中华优秀文化,展示当代中国形象,面向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文化服务海外推广模式,支持传统手工技艺、武术、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相结合,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企业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并加大对入选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为其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依托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北京国际设计周、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国际文化交流平台,把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提高文化贸易在全市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促进国际版权贸易和跨境文化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资办、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北京海关、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文物局、市贸促会、市财政局)

  3.不断增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影响力。建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鼓励知名中医医院或中医药企业在境外举办中医医院、连锁中医诊所、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等,完善海外市场推广渠道。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等新业态发展,开拓特色化医疗服务国际市场。落实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相关要求,建设一批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文化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龙头企业,打造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中医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资办、市政府外办)

  4.积极支持服务贸易新兴领域发展。依托首都金融业优势,加快推进保险等金融服务贸易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布局海外市场。进一步培育法律、会计、检验检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优势,推动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国际互认,支持本市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高端咨询服务。推动教育开放合作,扩大教育服务贸易规模,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集聚优势,吸引更多留学生来京深造,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积极引进世界知名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加强体育服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全球知名赛事落户北京。(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教委、市体育局;配合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司法局)

  (三)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模式

  1.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电子商务。鼓励服务贸易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创新运营模式,拓展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空间。推动建设本市服务贸易领域电子商务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开展境外业务提供跨境支付、政策咨询、产业分析等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和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创新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金融局、北京海关、市科委)

  2.着力发展高端服务外包。制订发布《北京市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生物医药等领域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服务外包业务。发挥本市作为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优势,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健全通信网络、信息平台、技术平台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发展高端服务外包创造条件。继续巩固欧美日韩等传统服务外包市场,积极开拓亚非拉、中东欧等新兴市场,打造全球领先接包地。坚持服务外包功能疏解和提质增效并重,支持有关服务外包业务向京外具备交通、环境、空间、劳动力等支撑条件的地区转移,拓展服务外包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

  (四)加快建设特色服务贸易功能区

  依托本市现有各类园区加快建设一批服务贸易示范基地,通过政策集成、企业集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航空运输、国际物流等服务贸易产业向运输服务领域示范基地转移,加快形成本市运输及相关专业服务贸易领域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北京金融街、北京基金小镇金融资源集聚优势,建设金融领域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加快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等文化领域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增强本市文化贸易出口优势。(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文化局、市文资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北京海关)

  (五)培育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市场主体

  鼓励引导服务贸易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培育服务贸易新业态、拓展新领域、提供新产品,创造更多服务价值。着力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有特色、善创新的中小企业,力争到2020年,培育10家龙头企业、50家大型骨干企业、1000家有增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形成多层次服务贸易市场主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

  继续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推动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领域有序开放,重点从市场准入、投资便利化、金融制度创新、人才保障等方面深化试点工作,争取在部分领域率先突破,提升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市体育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七)大力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对外投资管理服务,支持各类服务业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建设和管理,带动国内服务出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八)促进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发展

  建立京津冀利用外资合作平台,通过联合引资、引智、引技,促进三地服务贸易产业优化升级。加强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实现三地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组建区域创新联盟。深化京津冀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服务贸易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海关;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财税政策

  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在市场拓展、研发创新、品牌打造、国际认证、境外投资、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利用好外经贸发展引导基金,搭建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做好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关工作。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以及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服务出口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服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推动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引导服务贸易企业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平台融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融资。鼓励保险机构为服务贸易企业和项目提供种类丰富、操作灵活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三)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口岸协作机制,探索对会展、拍卖、研发等服务贸易企业需要通关的特殊物品实行快捷通关,试点简化生物医药研发所需特殊物品出入境审批手续。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手续和审核流程;鼓励在对外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鼓励北京地区服务贸易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加强人才交流、资格互认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为专业人才和服务有序流动提供便利。积极落实公安部关于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为外籍高端人才办理在京永久居留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四)加强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增强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功能,形成以其为龙头、以各类专业性展会论坛为支撑的服务贸易会展格局。积极建设文化贸易平台,加强与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对接,探索文化创意、文化艺术品贸易和版权交易等领域发展新模式。探索建立服务贸易网上交易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文资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北京海关、市贸促会)

  四、保障体系

  (一)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统筹指导,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推动相关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二)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为基础,以相关行业数据为参考,以重点领域调查为依托,逐步完善本市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逐步开展市区两级重点联系企业数据直报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配合单位:市贸促会)

  (三)注重专业人才培养

  大力培养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加快形成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联合培养服务贸易人才的机制。鼓励高等学校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并与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服务贸易专业人才中介机构,加快引进高水平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建立健全服务贸易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出口促进、行业自律、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推动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研究开展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及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适用等方面咨询,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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