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物价局: 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办学,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有关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7年民办公助学校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小学:2500元,初中:5000元,高中:6000元。 二、今后民办公助学校收费等有关问题,各区县物价局须按市物价局发布的通知进行办理。 附学校名单: 1、北京市同仁中学(初中、高中) 2、北京市崇文实验中学(初中) 3、北京市兴涛学校(小学、初中、高中) 4、北京市三帆中学(初中) 5、北京市华康学校(小学、初中) 6、北京市文汇中学(初中)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