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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托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5年09月28日 实施日期:1995年09月28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物价局

各区县物价局:

依据市财政局京财行〔1994〕2080号的通知,经研究,随着幼儿补贴费的调整,同意各托幼园所托补费收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相应调整为80元。

各区县物价部门要协助各托幼园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托幼园所收费的监督检查,制止乱收费。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199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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