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委办局文件 > 原北京市物价局
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雷替斯等1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1年06月13日 实施日期:2001年06月13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物价局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雷替斯等1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6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雷替斯等1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二OO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雷替斯等1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1]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
  经审核,部分地方物价部门和中国医药集团公司报来的雷替斯、司巴乐、海乐神、鲑鱼降钙素、马来酸咪哒唑仑、瑞格列奈、注射用福莫司汀等7种进口药品,雷贝拉唑、得宝松、培哚普利、盐酸特拉唑嗪、美洛昔康等5种进口分装药品,均处在专利保护期内,进口注册证已满一年,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审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表列价格自2001年6月20日起执行。

  附表:雷替斯等12种药品价格表

                                           二OOO年六月一日
 
推荐 | 关闭 | 收藏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友情链接          
中外招商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华网 | 新华网 | 联合早报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和讯网 | 金融界 | 证券之星 | 中国证券网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17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