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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抓紧做好城市屋顶绿化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年06月27日 实施日期:2005年06月2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园林局

城八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今年是屋顶绿化推广年。屋顶绿化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城市绿化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是市政府把屋顶绿化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和控制城市大气污染重要措施的第一年,也是市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城市屋顶绿化工作的第一年。根据城八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调查摸底,今年可实现屋顶绿化13万平方米,超过市政府下达的10万平方米的30%。同时,为了科学、规范、可持续地做好屋顶绿化工作,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也于5月10日正式出台,这对于不断提高屋顶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的抓紧做好今年城市屋顶绿化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屋顶绿化任务,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屋顶绿化领导小组,负责广泛动员、认真部署、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本辖区范围内的屋顶绿化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府为群众办的实事办好,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摸索经验并奠定基础。 
  二、依照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整个屋顶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尽快掌握北京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规范》,参照规范狠抓屋顶防水层、隔根层、蓄排水层、过滤层、种植基质和植物材料选用等关键技术环节,加强监理,严把质量关,防止个别施工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和水平。 
  三、操作程序规范合法,加大对政府资金的监管力度。今年是政府出资,社会广泛参与城市屋顶绿化的第一年。市园林局将把屋顶绿化建设资金拨付到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由其按照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法规来组织实施屋顶绿化工作。为此要求如下: 
  (一)今年政府屋顶绿化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园林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九条 单项工程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实行施工监理并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市园林局相关处室要对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行政监督”的要求去做,该招投标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决算审计程序不能少。 
  (二)严禁将政府专项屋顶绿化资金挪作他用,或不按规定和要求使用政府资金,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了确保2008年奥运会和国庆60周年时的城市屋顶绿化景观和水平,建议签定的各施工合同屋顶绿化养护期一般情况下最好延长到2009年10月下旬。 
  四、抓好典型,广泛推广。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屋顶绿化的样板示范工程,总结经验,互相学习,广泛交流,大力推广科学的施工技术和优质的材料,全面促进屋顶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抓紧时间,安全、规范施工,确保施工不扰民。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层层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狠抓施工工期的同时,确保施工不扰民,在居民楼施工前要在合适位置进行公示,以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并确保在9月底之前圆满完成13万平方米的屋顶绿化建设任务。 
  六、市园林局将会同市财政、环保、监察局等有关委办局一起对今年的屋顶绿化任务进行检查和验收,请各单位在施工前后注意对有关合同、数据资料及有关音像资料进行认真的收集和存档。

                        北京市园林局
                        200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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