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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版权局关于保留、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日期:2009年01月22日 实施日期:2009年01月22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版权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08〕47号)要求,经对1990年至2007年期间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发布的17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5件。现予印发目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版权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版权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版权局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北京市版权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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