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委办局文件
>
北京市文物局
关于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的有关规定
颁布日期:2003年07月15日 实施日期:2003年07月15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凡申请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需要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申请函。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2、计划任务书(计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建项目的批复)。
3、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5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设计方案要求上报1/100或1/200建筑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
4、以上文件为A4规格,图纸为A4、A3规格装订成册。
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应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图纸及管理规定要求。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建筑物、构筑物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提出具体要求,书面通知申报人。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推荐
|
关闭
|
收藏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友情链接
新闻网站
市政府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
中外招商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华网
|
新华网
|
联合早报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和讯网
|
金融界
|
证券之星
|
中国证券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公安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规划国土委
|
市环保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商务委
|
市旅游委
|
市文化局
|
市审计局
|
市地税局
|
市工商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
市监察局
|
市统计局
北京医生网
|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
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17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