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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关于确定六月十六日为北京市文化市场安全日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年06月15日 实施日期:2005年06月15日 颁布单位: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经营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市文化局决定将每年的六月十六日定为北京市文化市场安全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以六月十六日北京文化市场安全日为标志的各项工作
  要以每年六月十六日安全日活动为标志,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检查工作,深入贯彻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在全社会和经营者中营造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本辖区内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影院、剧场以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认真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带班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一把手要认真抓组织、抓检查、抓落实,对各项工作要明确责任人,明确期限,保证质量,不走过场。
  二、切实做好今年首个文化市场安全日的各项工作
  (一)要把文化市场安全日与全国安全生产月相结合,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集中开展娱乐场所、电影放映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各区、县文化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安全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把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实处。
  (二)各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于6月16日当天,对本区、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由各区、县文化委员会组织召开网吧经营者会议,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我局。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66067745 
  传真:66056463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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