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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2002-2003年度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日期:2002年09月12日 实施日期:2002年09月12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体育局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北京市体育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包括校务公开、厂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和规范我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和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确保体育行政工作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局统一领导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实行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的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法定程序和公开形式办事。  
  (三)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政务公开要遵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政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增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注重政务工作的真实、公开,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任务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  
  (五)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各单位要在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提高工作效能。  
  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市体育局机关以及各直属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本机关、本单位的机构设置、具体执行标准和主要职责;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等规定,办事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  
  1.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的时间、程序、标准、结果等,执法依据、执行程序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举报、投诉的途径等。  
  2.政务活动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全市体育事业建设、发展的重大决策:市体育局及其直属单位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各体校招生、收费以及学生家长捐赠款物等情况。  
  3.本单位范围内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及涉及人、财、物分配等权力比较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实行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包括干部职工竞聘、职称评定、考核、工资晋级、奖罚与福利;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情况,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情况等。要逐步建立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征求意见的制度。  
  三、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处、法规宣传处、人事处等部门要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要鼓励职工群众通过意见箱、职代会、举报电话等形式,反映政务公开中的问题。  
  对于在政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及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2003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通报批评。  
  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市体育局协调小组组长由胡蓉、牟达维同志担任。田华山、邓少辉、王申林、邵立英、臧超美、杨克芬、闫永宽等同志参加。  
  (二)组织部署。2002年9月上旬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意见。2002年9月中旬召开大会,进行具体部署。  
  (三)工作培训和交流。2002年底前安排一次培训和交流,主要内容是:请有关专家或领导讲课、交流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直属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党委(总支、支部)和行政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组成协调小组,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规范运作。政务公开的内容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引发以权谋私问题的事项作为重点,加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透明度。  
  政务公开工作要逐步推进,要针对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的不同特点确定公开的事项和公开的载体。在具体程序上解决好向谁公开、公开什么、谁来公开、如何公开等问题,确保公开工作沿着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自查。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认真落实。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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