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委办局文件 > 北京市体育局
关于简化体育系统有关证照发放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2年06月20日 实施日期:2002年06月20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体育局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处室:  
  目前,依据现有的体育法规、规章,体育系统共有三种证照:《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的体育设施注册登记证;《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体育经营资质证和《北京市游泳场馆管理暂行办法》的开场许可证。这些证照的发放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和精简行政审批工作的大趋势不相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行政部门的对外形象,同时也为日常的行政审批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改变目前体育行政审批工作的现状,现将体育系统有关证照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具有经营性质的体育场所,在办理审批时只发体育经营资质证,停发体育设施注册登记证,但需要在体育经营资质证的副本中签署体育设施注册登记的意见。  
  二、凡经营性的专营游泳场馆,只按照《北京市游泳场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发游泳场馆开场许可证和执法检查,停发体育经营资质证和体育设施注册登记证,体育设施注册登记的意见在《北京市游泳场馆开场申请表》中签署即可。  
  三、对外不经营的体育设施,体育场馆注册登记证照发。游泳场馆兼有其它体育运动经营项目的,仍按《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推荐 | 关闭 | 收藏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友情链接          
中外招商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华网 | 新华网 | 联合早报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和讯网 | 金融界 | 证券之星 | 中国证券网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17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