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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燃气设施应急抢修作业管理的意见

颁布日期:2011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11年12月29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燃气供应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燃气设施应急抢修作业管理,有效防范应急抢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应急抢修作业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燃气设施应急抢修作业质量和安全的认识

  燃气设施应急抢修作业时间紧、任务重,抢修作业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燃气供应企业社会责任的切实履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用气需求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燃气设施应急抢修作业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燃气供应企业是应急抢修作业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运行、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等环节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要落实到每一项工程、每一个现场、每一支施工队伍,通过严格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实施燃气设施抢修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要求,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燃气供应企业要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二)燃气供应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明确应急抢修作业管理机构,组建专业抢修队伍,配足作业所需的检测、抢修、通讯、防护、消防等器材设备。在有燃气泄漏区域作业的各类设备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燃气供应企业应按照技术规范、行业规程的要求制定并定期更新本单位的应急抢修操作规程,并报送所在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其中,市政管网运行压力超过2.5MPa,或同时向多区县供气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还应报送市级燃气管理部门。

  (四)燃气供应企业要定期对参与应急抢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开展安全教育。每次培训要记录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内容、考核方式及成效。

  三、完善作业现场施工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

  燃气供应企业在实施应急抢修作业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警戒区

  1.抢修作业人员应配戴职责标志,到达现场后应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抢修现场控制工作,根据燃气泄漏程度及抢修作业空间要求建立警戒区,设立警示标志,控制气源、消除点火源。警戒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操作人员进入抢修现场前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严禁在作业区内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在燃气浓度未将降至安全范围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型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严禁烟火。

  (二)现场浓度监测

  1.应急抢修作业期间,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连续监测,当可燃气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或氧含量不足时,必须强制通风,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涉及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防范中毒窒息事故。

  2.对发生泄漏的燃气设施进行抢修时,抢修人员应以燃气泄漏位置为中心,对周围的建(构)筑物、相邻市政井室、低洼地区进行燃气浓度检测,逐步扩大泄漏检测范围,直到燃气浓度为零。及时驱散聚积燃气,并根据泄漏情况,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

  3.应急抢修作业结束后,要对抢修现场的“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场所进行全面的燃气泄漏检查。事故隐患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

  (三)作业流程管理

  1.抢修作业前制定检修方案,作业中做好记录。检测、焊接、置换等关键环节的作业需有责任人签字。

  2.城市管网的燃气设施运行工况出现问题,可能对用户户内安全造成影响时,应在对影响范围内的用户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3.遇埋地钢制管道腐蚀的,应先进行修复作业,消除漏气险情。修复完成后,应按照《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要求对该段管线进行防腐层检测,根据腐蚀情况进行评价,确定腐蚀管道是否进行技术改造。

  4.燃气设施抢修作业结束后,应对修复的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中涉及带气焊接作业的,还应随供气压力的逐步恢复使用发泡剂、燃气浓度检测仪对焊接部位进行检测。

  5.地下燃气设施抢修后的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可参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相关施工作业标准执行,开挖的工作坑应满足抢修需满足作业需求,路面基础回填标准不低于原基础。

  (四)信息报送时间及内容要求

  按照《北京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五)抢修记录归档

  燃气供应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燃气设施抢修工程的图档资料实施动态管理。

  1.在抢修作业中,应将进行记录。现场指挥以及检测、焊接、置换通气岗位操作人员需对作业实施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2.抢修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对发生变动的设施进行图档信息补测和更新,对地下管线泄漏位置进行测量,为制定管网运行计划、更新改造提供依据。

  (六)加强运行检测

  各燃气供应企业在制定本单位燃气场站、管网设施、用户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基础上,对于曾经发生过漏气和故障险情的部位要加密运行周期,重点做好燃气泄漏检测、燃气设施的防腐检测。要建立燃气设施风险评估制度,组织对发生过漏气和故障险情的开展事故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年度消隐计划。

  各燃气供应负责运行调度的部门,要合理安排抢修期间的运行方式,认真做好预案。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协调服务

  燃气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燃气供应企业应急抢修作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将应急抢修作业管理纳入对燃气供应企业安全检查内容;组织燃气供应企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应急抢修操作规程,并督促各企业及时进行备案;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实施应急抢修作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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