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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9年01月05日 实施日期:1999年01月05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林业局

    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林业(农林)局:
    自然保护区建设是自然保护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自然保护事业的一项重
要基本设施,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1985年批准建立松山、
百花山自然保护区以来,到1998年底,我市已建立森林生态和野生动物类型自
然保护区13处,其中国家级1处,市级1处,县级11处,总面积54649.3公
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28%。我市在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
题:一是发展慢,建设规模小。八十年代初期规划的云蒙山、雾灵山、灵山3个
市级自然保护区尚未落实,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在本市国土面积中的比率远低于
全国1997年7.64%水平。二是缺乏认识,发展建设不平衡。已建的自然保护
区仅分布于门头沟和延庆县,与应建保护区和资源分布状况不相适应,多数区县
对自然保护区建设认识不足,担心和顾虑较多。三是基础建设和管理薄弱、经费
缺乏,建设无保障。四是保护、开展和建设的关系处理不当,管理与建设不相适
应。有的山林权属尚未得到落实,有的无规则开发,水土流失等比较严重;有的
违章建筑增多,经营管理体制混乱。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1998]11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林护通字[1998]77号)精神,切实搞好本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和管理,
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紧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发展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建设和发展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是
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区县林业局必须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环
境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
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目标,强化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实行自然保护区
发展和建设管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
领导和职能机构具体抓。要针对本市自然保护区建设滞后特别是规划而不建设、
建而不管等问题,尽快研究对策,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解决规划
立项、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把我市自然保护区发展和建设管理搞上去。
    二、抓紧规划,认真实施,确保目标实现。
    1998年以来,市计委等部门已在牵头制定全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生态环
境建设规划等。正待报批的《北京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9—2010)》规
划林业部门主管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到2010年自然保护区发展到
34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11个、县区级21个,总面积16.67万公顷,占
市国土面积的10%,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30年保护区发展到50个,
其中市级15个,总面积25万公顷,占市国土面积的15%。林业部门要抓住这
一机遇,按照全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规划、工程规
划和各保护区建设规划。各县区林业局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
划,抓紧把应建自然保护区的地方规划好,把已规划的自然保护区(包括云蒙山、
雾灵山和灵山)立项报批,同时要把已建的保护区建设管理好。各区县要在1999
年7月底前制定出建设、发展和管理的规划意见;1999年底前完成密云县云蒙
山、雾灵山和门头沟区灵山、怀柔县喇叭沟门4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立项工
作。
    加强规划,加快立项审批;该规划的必须规划上去,该立项的必须立项,先
把规划搞好,挂上牌子,同时研究管理建设好,实行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
    三、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关系,实行自然保护区事业可持续发展。
    要坚持“以保护为目的,以发展为手段,通过发展促进保护”的指导思想,
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增强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自然保护区应以自然景观资
源开发为主严禁建设人造景观。要依据主要保护对象,合理划定核心区、实验区。
既要反对无规划破坏性开发行为,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又要反对只保
护不开发的纯自然保护主义,克服保护与开发对立的思想情绪。实践证明,合理
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关键是要实行自然保护区建设有序
管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加强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础性工作。各自然保护区要切实做好自
然资源的防火、防虫和防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经常性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要
加强和周围社区的联系,关心保护区内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保护区周
边环境。
    现有的和需规划发展的自然保护区,都应做好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规划,加强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联系,切实保护管理好资源。现有的自然保护区要抓紧
做好范围及功能区划界设标工作,有土地、林权争议的,尽快落实权属。
    五、多渠道争取资金,建立稳固的保障机制,解决和落实好相应的建设条件。
    要充分利用好各种政策,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现有的和规划发展的
保护区建设,发展保护区经济。要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主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
主,自筹和多方捐助结合的经费渠道。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
重点给予扶持,促进本市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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