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委办局文件 >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9月03日 实施日期:2007年10月01日 颁布单位:

各远郊区县民防局、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1986年北京市制定《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以来,我市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各项人防工程建设政策。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在程序、标准方面进一步得到了统一规范,为保障我市城市防护工程体系的同步配套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远郊区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人防工程审批管理制度中的一些规定和作法逐渐与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规范要求不相适应,有些问题已经比较突出,甚至影响到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的顺利实施。
      为保证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继续沿着依法、便民、高效的轨迹前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下发《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该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各远郊区县民防局应与同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的有序开展。

附件: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附件: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暂行规定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各项人防工程建设政策,抓好我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及审批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和区、县民防局在人防工程建设上的职责关系,加强民防部门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现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对本市人防工程(不含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直属机关负责审批的人防工程,下同)建设审批作如下规定:
  一、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实施范围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地区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中的生产车间及附属设备用房)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严格履行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手续:
  (一)中心城区(包括城八区、回龙观地区、北苑北地区);
  (二)新城规划区(包括十个远郊区县、亦庄开发区);
  (三)乡、镇规划区(政府所在地);
  (四)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农村项目中属商品房开发性质的部分。
  二、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指标标准
  (一)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指标
  目前,应严格按照我市《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中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指标规定的比例对建设项目提出配套建设人防工程要求。
  (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标准
  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降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条件,不得随意扩大易地建设费减免的范围。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京价(房)字[2001]422号)的标准收取,不得随意折减。
  三、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职责分工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应由市民防局负责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1.位于中心城区(包括城八区、回龙观地区、北苑北地区)的建设项目;
  2.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的建设项目;
  3.国家及市政府折子工程、重点工程、机要工程;
  4.地铁工程、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驻京部队建设项目;
  5.远郊区县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建筑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区域建设项目。
  (二)市民防局审批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区县民防局负责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咨询服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各远郊区县民防局办理批准的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文件应报市民防局备案。
  全市所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均由市民防局办理;所有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专项技术审查均由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办理;所有人防工程认可均由工程所在地区县民防局办理(亦庄开发区的人防工程认可办法另行制定);所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均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

 
推荐 | 关闭 | 收藏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友情链接          
中外招商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华网 | 新华网 | 联合早报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和讯网 | 金融界 | 证券之星 | 中国证券网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17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