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委办局文件 >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北京市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审查程序

颁布日期:1997年06月01日 实施日期:1997年06月01日 颁布单位:

  北京市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审查程序
  为了方便建设、设计单位办理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审批手续,现将人防工程
规划、设计审查程序公布,请建设、设计单位遵守并监督执行。
  一、 单体人防工程设计审查程序:
  (一) 人防工程单体项目送审,由建设单位填写《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设
计审核送审单》一式两份,随同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或复印件)和人防工程初步设计一并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地点”应填
写详细地址,如在居住区内,注明该居住区和分区铭称。“工程项目”如有楼号,
应予注明。
  (二) 送审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应包括:说明书,总平面图,建设工程水
文、地质资料(复印件),首层平面图,地下设备层平面图,防空地下室建筑平
面、剖面图和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电气(照明)平面图等。
  (三) 初步设计审批后,连同本单一份退回建设单位,送设计部门进行施
工图设计。
  (四) 送审人防工程施工图时,应连同本单原件一并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五) 送审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应包括:工程所在位置的1/500或1/2000地
形图(注明工程所在位置),总平面图,建设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复印件),地
面建筑立面剖面图,首层、地下设备平面图,防空地下室目录和建筑、结构、采
暖、通风、给排水、电气(含室外出入口地面管理用房)等全部图纸及人防工程
结构计算书(复印件)。图纸应按要求折叠(另见《送审人防工程施工图纸折叠
要求》)。
  (六) 施工图审核批准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三
份,一分送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一份送质监总
站人防站。本单一份退建设单位,图纸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存档。
  二、 新建、改建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审查程序:
  (一) 新建、改建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审查,由建设单位填写《居住区人
防规划登记表》,随同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审定设计方案通知》
  (或复印件)和居住区审定方案规划图,送市人防办公室和建设所在地区、
县人防办公室各一份,由市、区、县人防办公室分别准备人防工程规划意见。
  (二) 新建、改建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的审查,采取由市人防办公室、区
县人防办公室、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的人防规划审查会形式进行,会议时间
由市人防办公室承办人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会上,建设、设计单位须提供以下
资料:十层以上建筑面积(包括地下部分面积),九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米的
建筑面积、九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米建筑的面积,单独修建的地下工程的功能
和建筑面积。有关地质资料、住宅建筑面积、配套公建面积及各种配套项目的分
项功能和面积、商品公建面积、十层以上建筑的标准层面积、多层建筑的楼座面
积等,以备审查时使用。
  (三) 新建、改建居住区人防规划审查会,按照国家和本市修建防空地下
室的政策,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和分区人防规划的原则结合居
住区实际情况进行,会议应确定人防工程应建面积,人防工程的布局、位置、面
积、战时功能、平时功能、抗力等级、防化等级等。
  (四) 新建、改建居住区人防规划审查后,由建设、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确
定的意见正式填写一分《居住区人防规划登记表》,标一份人防规划图送区、县
人防办公室,由区、县人防办公室审核符合人防规划会议精神后签章。建设单位
另备三份人防规划图、表,随区、县人防办公室签章的图表共计四份报市人防办
公室审批。审批后的人防规划,市、区县人防办公室各存一份,建设单位存一份,
送市规划局一份。
  (五) 新建、改建居住区,总建筑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规划列
为市人防办公室为审项目,人防规划审查会后,须经市人防办公室专项规划审查
同意后,按上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市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接待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
8:30-11:00。
 
推荐 | 关闭 | 收藏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友情链接          
中外招商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华网 | 新华网 | 联合早报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和讯网 | 金融界 | 证券之星 | 中国证券网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17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