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政府: 经2008年2月19日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你区关于对部分地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将拱辰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水碾屯一村、水碾屯二村所在区域划归长阳镇管辖。 调整后的拱辰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为:东至长于路与长阳镇接壤;南至长虹路与良乡地区办事处接壤;西至西潞大街与西潞街道办事处接壤;北至良乡机场北侧与青龙湖镇接壤。 调整后的长阳镇四至范围为:东至永定河,与丰台区、大兴区接壤;南至西场村南,与琉璃河地区办事处接壤;西至长于路,与拱辰街道办事处接壤;北至永定河,与丰台区接壤。 二、将“闫村镇”更名为“阎村镇”。
此复。
附件:1.房山区拱辰街道与长阳镇辖区调整示意图(略) 2.房山区阎村镇行政区划示意图(略)
北京市民政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