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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173家A级旅游景区全部对残疾人免收门票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9年07月02日 实施日期:2009年07月02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旅游局

各区县旅游局、各A级旅游景区:

  根据丁向阳副市长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A级旅游景区对残疾人的免票政策。市旅游局对全市173家A级旅游景区(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150家,执行市场调节价的23家)执行对残疾人免票政策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分析,并多次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和协调会议进行宣传和督导。经市区两级旅游局和景区多次沟通,全市A级旅游景区本着顾全大局,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全部承诺对残疾人免收门票。现将对A级旅游景区免收门票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免收门票政策

  A级旅游景区对残疾人免收门票,是建设国际一流旅游城市的具体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各区县旅游局和A级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残疾人免票的优惠政策,并使之形成持之以恒的服务项目。

  二、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服务意识

  为残疾人免收门票后,有些参与性活动项目因互动性、冒险性强,不适宜残疾人。因此各区县旅游局要督导各景区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维修检查和改造,改善游览环境,加强对残疾人的提示和引导,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坡道等服务设施,确保残疾人在游览景区时的安全。各区县旅游局要加强对残疾人游览景区的安全指导。市旅游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残联、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对景区进行检查,确保景区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游览环境。

  三、加强职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景区要充分发挥和充实游客服务中心的功能,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哑语等残疾人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景区为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为弱势群体献爱心的舆论氛围

  市旅游局拟在北京日报等北京媒体公布对残疾人免收门票的景区名单,让市民和残疾人了解旅游业为残疾人献爱心这一重大举措,为残疾人献爱心,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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