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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3年11月11日 实施日期:2013年11月11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要求,我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应予废止、失效的文件55件。现将决定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宣布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1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宣布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

  http://www.bjld.gov.cn/xwzx/zxfbfg/201311/P0201311264546274179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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