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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3年10月31日 实施日期:2013年10月31日 颁布单位:

  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推进北京市教育信息化进程,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 :

  1、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

  

  

  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机构职责

  

  一、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线联平 市教委主任

  刘 建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叶茂林 市教委副主任

  付志峰 市教委副主任

  李 奕 市教委委员

  张永凯 市教委委员

  成 员: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

  市教委办公室主任

  宣教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学前教育处处长

  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基础教育二处处长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高等教育处处长

  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处长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主任

  二、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职责

  (一)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办公室

  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设在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办公室成员由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教委办公室、宣教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市委市政府信息化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督办完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

  2.负责制定党务信息化、教育系统电子政务(校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教育系统电子政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该职责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办公室负责实施。

  3.负责制定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标准。该职责由各级各类教育相关处室分别负责实施。

  4.负责教育信息化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该职责由相关项目处室分别负责。

  5.负责市级教育信息化项目技术统筹和项目运维管理,组织市级教育预算单位信息化项目申报,该职责由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负责实施。

  6.负责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该职责由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承担。

  (二)北京市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职责

  1.研究北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教育系统信息化的政策和标准,提交信息办审议。

  2.协助信息办对北京市教育信息化重大任务和教育信息化共性问题调研,提供解决方案。

  3.监测评估北京市教育信化发展水平和质量。

  4.负责北京市教育信息化项目的咨询。

  5.北京市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秘书组设在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负责北京市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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