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委、监察局、纠风办,燕山教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教监[2005]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常抓不懈,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特别要抓好秋季开学的关口,严厉禁止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收费。
二、各区县要继续认真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进一步加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推进治理工作开展。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禁止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收费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
四、各区县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的每一所学校;各高校要传达到各院系和部门,并切实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管理。
市教委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