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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文件的紧急通知

颁布日期:2005年09月08日 实施日期:2005年09月08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各区县教委、监察局、纠风办,燕山教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教监[2005]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常抓不懈,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特别要抓好秋季开学的关口,严厉禁止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收费。
  二、各区县要继续认真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进一步加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推进治理工作开展。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禁止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收费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
  四、各区县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的每一所学校;各高校要传达到各院系和部门,并切实加强对收费的监督管理。
 
                   市教委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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