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统一的原则,我局对200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08年12月30日第41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不符的,以及适用期已过的7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现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7件).doc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doc 二○○九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