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二、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三、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四、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五、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六、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 七、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八、地图编制专业标准 九、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说 明
一、本标准依据《北京市测绘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制定,是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本标准只规定专业标准,通用标准按照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执行。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本标准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本市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本市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本标准作业限额按照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执行。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六、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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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仪器 |
|
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外
业
仪
器 |
GPS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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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仪 |
2台 |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
3台 |
内
业
仪
器 |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先进的遥感图象处理系统) |
3台套 |
影像扫描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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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扫描仪 |
1台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微机 |
10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小面积四等以下平面控制测量、四等以下水准测量,小面积大比例尺像片控制测量和像片调绘能力。 |
内业:能独立完成航测数字化测图。 |
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丁级 |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
4、市政工程测量
5、水利工程测量
6、建筑工程测量
7、精密工程测量
8、线路工程测量
9、地下管线测量
10、桥梁测量
11、矿山测量
12、隧道测量
13、变形观测
14、形变测量
15、竣工测量 |
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 |
6人(中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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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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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 |
2台 |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
4台 |
2台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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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 |
7台 |
3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一至三项工程测量项目的能力,具有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
具有完成一项工程测量业务的能力。
仅从事矿井巷道测量或施工测量的同以上标准。 |
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丁级 |
1、平面控制测量
2、地籍要素测量
3、地籍图
4、宗地测量
5、面积测算 |
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 |
6人(中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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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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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摄影测量方法成图时,仪器设备与摄影测量标准相同。
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 |
2台 |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
2台 |
1台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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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 |
7台 |
3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具有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测绘、宗地测量、面积量算。 |
能独立完成小面积地籍图测绘、地籍要素测量、宗地测量、面积量算。 |
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丁级 |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房产要素测量
1、房产图测绘
2、面积测算
5、变更测量 |
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 |
6人(中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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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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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 |
2台 |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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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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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测距仪 |
7台 |
3台 |
微机 |
7台 |
3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 |
具有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 |
具有完成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
仅从事房产面积测算的,同以上标准。 |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
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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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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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3台 |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
1台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微机 |
7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根据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开展业务。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1、摄影测量数据处理
2、空间遥感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3、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4、地图数字化
5、建立数据库
6、 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7、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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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其中计算机专业不少于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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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微机服务器 |
1台 |
通用的操作系统、语言环境和数据库文件、GIS专用软件。
具有完善的制图、查询、检索、分析功能和二次开发能力。
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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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换机 |
1台 |
磁带库(或者磁带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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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扫描仪(A0幅面) |
1台 |
影象扫描仪 |
1台 |
其他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备 |
1台 |
彩色绘图机(A0幅面) |
1台 |
微机 |
10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能够独立完成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具有建立一定规模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能力,对所使用的软件有一定的开发能力。 |
地图编制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1、地形图编制
2、普通地图(集、册)
3、专题地图(集、册)
4、特种地图制作
5、电子地图制作
6、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7、地图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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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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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图形编辑工作站 |
3台 |
编图软件和其他配套设备齐全。
从事特种地图制作、电子地图制作、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地图制版的应当具备相应的配套设备。 |
图形扫描仪 |
1台 |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彩色绘图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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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 |
10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具有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独立完成一种比例尺以上地图编制任务,或者独立完成地(市)及其以下区域普通地图、专题地图的编制任务。 |
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丙级 |
1、控制测量
2、海岸滩涂地形测量
3、海洋工程测量
4、海底地形测量(含扫海测量)
5、水下障碍物探测
6、水下地形测量
7、海洋航空与遥感测绘
8、海图(集、册)编制
9、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10、海域界线测量 |
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15人(高级1、中级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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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
GPS接收机 |
4台 |
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
全站仪 |
1台 |
中远程测距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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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波束测深系统(或多频探测仪)(或测深仪) |
测深仪2台 |
微波或无线电定位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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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S3级以上精度) |
1台 |
数字化仪等数据采集设备 |
1台 |
A0幅面以上绘图仪 |
1台 |
侧扫声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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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地层剖面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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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磁力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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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 |
7台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二项以上的作业能力;可在国内各种海区(含江河、湖泊)完成水深测量和大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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