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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对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颁布日期:2000年0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0年03月01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本市道路交通拥堵,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自2000年3月
1日起,对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东四环路、北四环路、八达岭高速路、清华东路、清华西路、颐和园路、
昆明湖路、昆明湖南路、五棵松路、丰台路、西南四环路、京开路、南三环路、
京津塘高速路(不含以上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相接围成的以内区域的道路,
7时至22时,禁止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自清华东路北沙滩桥起向西经清华东路,清华西路、颐和园路、昆明湖
路、昆明湖南路、至五棵松路岳各庄桥止,以及永定路、玉泉路、太平路、马家
堡东路(洋桥至西马场路口),7时至22时,禁止外省市货运机动车通行。北四环
路,7时至19时,禁止外省市5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三、下列道路(另有规定的除外),6时至22时,禁止外省市8吨(含)以上
货运机动车通行:
1、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辅路(健翔桥至沙阳路东口);
2、汤立路(安慧桥至汤立路顺沙路口)
3、京密路(四元桥至枯柳树环岛);
4、朝阳路(慈云寺桥至北关坏岛);
5、京通快速路主、辅路,京通路(四惠桥至北苑环岛);
6,京津塘高速公路(十八里店桥至马驹桥);
7、永南路、南廊公路(木樨园桥至南大红门通黄路口);
8、京开路(玉泉营桥至海子角环岛);
9、京石高速公路主、辅路(岳各庄桥至杜家坎);
10、京原路(京原路口至南大荒);
11、阜石路、苹果园南路、广宁路、双峪路(五棵松路口至麻峪路口);
12、京兰路(五孔桥至高井路口);
13、东四环路。
四、交通标志另有规定的,须遵守交通标志的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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