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委办局文件
>
原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关于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颁布日期:1993年07月23日 实施日期:1993年07月01日 颁布单位:
关于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企业财务通则》和《运输企业财务制度》做好新老财
务制度衔接转换工作,现将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依据财政部有关车辆折旧办法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的特点。
经研究决定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车辆折旧实行工作量法,按车辆类别规定总行驶
里程。(详见:出租汽车车辆运费折旧表)。
二、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营运成本,为制定有关政策
提供依据,保证出租汽车业的健康发展,在财政部规定的会计种类和格式的基础
上,增加《营运成本明细表》和《分车型营运成本明细表》,企业按季度上报有
关部门。
三、本文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财务报表同时作
废。
附件:北京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折旧表
车辆种类 国产车 进口车
1.大轿车(22座以上含22座) 40万公里 50万公里
2.旅行车(7座-21座) 30万公里 40万公里
3.小轿车 20万公里 30万公里
4.微型面包车 15万公里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推荐
|
关闭
|
收藏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友情链接
新闻网站
市政府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
中外招商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华网
|
新华网
|
联合早报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和讯网
|
金融界
|
证券之星
|
中国证券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公安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规划国土委
|
市环保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商务委
|
市旅游委
|
市文化局
|
市审计局
|
市地税局
|
市工商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
市监察局
|
市统计局
北京医生网
|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
|
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17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