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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07月18日 实施日期:2006年07月18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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