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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0年09月09日 实施日期:2010年10月09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煤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文件精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现就我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煤矿各级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持久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科技兴安、夯实基础”的安全生产理念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煤矿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目标

  京煤集团昊华公司、煤矿(矿井)、科段、班组和各岗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率明显降低,基础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京安监发〔2010〕117号)的要求,2010年底前,全市煤矿7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1年底前,全市煤矿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2年底前,全市煤矿50%达到一级标准,2015年,全市煤矿全部达到一级标准,50%达到国家级标准。

  公司、煤矿(矿井)、科段、班组(岗位)标准化考评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2010年底前,建立健全公司、煤矿(矿井)、科段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2011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2012年底前,煤矿科段、班组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模式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京煤集团昊华公司和各煤矿要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小组,明确专门的部门、专门的人员负责,分解落实责任。煤矿(矿井)、科段、班组(岗位)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氛围。

  (二)精心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京煤集团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首都安全生产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三)进一步完善标准,建立公司、煤矿(矿井)、科段、班组四级标准及考评办法

  1、京煤集团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安监办字〔2004〕24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六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安监发〔2009〕14号)等要求,结合北京市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考评标准,制定京煤集团昊华公司安全管理和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

  2、京煤集团昊华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的重点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应急救援、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内容。

  3、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内容要围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应急救援、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应包括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等专业项目,标准中应确定各专业项目的必备条件和考核内容。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取得“六证”(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且合法有效;考核年度内实现安全考核目标(其中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考核年度内未发生死亡事故);采掘关系正常;监测监控系统可靠有效;按规定建立防治水、防灭火、防尘系统;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采煤工艺和支护方式;无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煤矿要根据各矿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科段、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科段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容要紧密结合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将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专业的内容分解到科段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并结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干部跟班盯岗、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等内容,制定科段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

  5、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容要紧密结合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重点是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标准、岗位工作规范。要通过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各岗位工作标准化,最终实现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要针对班组(岗位)的不同工作性质、工作内容,首先确定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试点单位,结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分步骤、有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最终实现全员、全过程、全岗位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四)建立自评机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京煤集团和各煤矿要针对公司、煤矿(矿井)、科段、班组(岗位)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不同特点,明确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考评方式、考评频次,定期开展自评和考评工作,每年在企业内部公布考评情况。通过经常性的自评和考评,不断排查事故隐患,提高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效果

  京煤集团和各煤矿要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措施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煤矿、科段、班组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收入分配、干部业绩考核和使用挂钩,形成强有力的推动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四、开展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的评选活动,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

  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发展改革委每年组织开展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达标活动的评选工作,定期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凡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生产达标的煤矿,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规定,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本通知自2010年10月9日起实施。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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