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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人民政府批转县监察局关于优化投资软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年03月18日 实施日期:2003年03月18日 颁布单位:延庆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了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工作行为,有效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全县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水平,县政府同意县监察局制定的《关于优化投资软环境的工作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优化投资软环境的工作意见
  (延庆县监察局 二ОО二年三月十八日)

  一、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紧紧抓住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从改革入手,加强专项治理。
  (一)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主要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务公开、药务公开、医药市场集中整顿、落实药品限价政策五个方面,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县级直属医疗机构要全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完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深入开展医药市场集中整顿,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非法行医等问题。规范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秩序,严格执行药品调价、限价政策。认真落实县直属医院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和医院药品销售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拓宽监督渠道,严肃查处医务人员开方提成、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的问题。
  (二)继续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坚持推行“三公开”制度 ,即校务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开、举报电话公开,继续坚持收费监督卡制度,严格按收费卡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费。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三)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和监督工作。认真推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村级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问题。
  (四)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公安、交通、林业、畜牧检查四部门要从净化公路环境,树立延庆新形象出发,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国发〔1994〕41号文件,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以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四单位要做好公路检查站点上报审批的准备工作。县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要加大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实行公路“三乱”案件举报登记制、限期查处制、责任追究制、答复举报人制、结案报告制等“五项制度”,确保全县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现象。
  二、整顿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政府工作作风
  全县各部门单位、各公务人员都要树立“我即投资环境”的意识,做到观念上“敬商”、形象上“亲商”,行动上“重商”。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从促进延庆经济发展的原则出发,做到工作规范化、服务优质化、效率一流化。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从政行为
  县监察局要针对我县执纪执法部门中存在的“四难一低下”,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以规范行为、改善服务、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为目标,结合贯彻《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若干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延庆县关于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行业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县人事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公务员,各部门要依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政告诫暂行条例规定》(京人发〔2001〕27号),按干部管理权限坚决做出行政处理。
  (二)开展优化投资软环境主体宣传教育活动
  政府各职能部门是全县软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软环境建设是加强县域软环境建设的基础和关键。今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县直机关系统开展“实践‘三个代表’,优化发展环境”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增强全体干部服务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法制观念和信用意识,形成“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延庆形象”的社会氛围。
  新闻舆论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宣扬“软环境”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一些问题和弊端进行批评和曝光。一是县监察局纠风办要与新闻舆论部门联合在延庆电视台推出“行风建设之窗”栏目,邀请部分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成员或中层负责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县监察局纠风办要创办好《延庆县软环境建设简报》。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沟通全县各单位软环境建设情况,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以促进全县软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发展。
  (三)规范行政审批权限,为投资和经营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县监察局要在3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开去年已在“首都之窗”网页上公布的295项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工作时限、责任范围,接受群众监督。各行政审批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参照《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若干试行规定》,严格追究审批机构和审批人员的失职行为。对不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和承诺事项的单位和人员,造成工作损失的,由县监察局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县经济服务大厅要充分发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厅内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动服务,高效运作,对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办理的事项,要随到随办;对于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大厅服务中心出面协调所有相关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尽可能缩短办事时限,提前办结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厅内所有岗位要做到全日制办公,岗不离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要积极探索试行“行政审批委托代理制”,为投资企业办事提供方便。4月1日起,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要进驻经济服务大厅,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运作情况的行政检查,切实为投资企业提供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
  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要认真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度”等效能管理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县监察局要加大对“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举报不履行效能责任制度的当事人,经调查属实,将严厉查处。
  (四)积极推行收费公示制度,依法加大对“五乱”行为的处罚力度
  县物价局要对收费实行动态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收费立项依据和使用要求,跟踪调查收费项目收支变化,依据收费和使用情况,适时调整标准。要全方位推行收费“阳光工程”。编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分类实施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要开展制度化、常规化的检查。
  县投资软环境举报中心(由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信访室组成,举报电话:69102419,69147624)要切实发挥作用,坚持“有举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的原则,把“五乱”案件作为优化软环境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的,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对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的,对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的,将对单位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视情节轻重,按照《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若干试行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政纪处理,并下达监察建议书,责令单位专项治理限期整顿,必要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行风评议力度
  今年,县纠风办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紧紧围绕“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第一要务”这一主题,采取自查、明查、暗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为了使评议工作取得更为有效的成果,今年县纠风办要着力建立行风评议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追踪评议机制,即在评议内容上与去年群众为各系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起来,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各系统整改措施的落实上,力求评议内容更具体、更切合实际。二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即在评议的方式上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结合起来,开展网上评议,把行政审批事项引向深入。三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即在评议手段上与贯彻《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若干试行规定》结合起来,对在评议中群众反映有违反行政行为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移交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室查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以发挥行风评议的社会评价作用。四要建立奖励机制。年底,县纠风办要结合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组织一次范围较大的投资软环境满意度测评活动,通过向各类企业和各界群众发放满意度测评表,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行业的行风状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排队,评选出年度“行风建设十佳部门(行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大力表彰,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治理软环境不力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深入推动全县行业作风建设。
   四、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优化投资软环境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把优化投资软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抓紧抓好。县政府成立优化投资软环境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人事局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部署的工作、决定的事项要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台帐做好督查催办和情况反馈。县人事局要制定《关于从严治政实施工作目标督查考核的办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敷衍、推诿的单位,对县政府要求限期完成的工作拖延不办的单位,一经发现,县监察局要予以立案查处。
  总之,全县各有关部门都要围绕发展主题,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切实在全县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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