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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公布工作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08月30日 实施日期:2006年08月30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区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宣政发〔2005〕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认真进行了梳理。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梳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区政府研究,对梳理结果予以确认。为做好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的公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确认结果
  (一)区级行政执法主体43个。其中法定的行政机关34个、区政府派出机构8个、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1个。具体是:
  北京市宣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宣武分局、北京市宣武区民政局、北京市宣武区司法局、北京市宣武区财政局、北京市宣武区人事局、北京市宣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宣武区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商务局、北京市宣武区文化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旅游局、北京市宣武区卫生局、北京市宣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宣武区审计局、北京市宣武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宣武分局、北京市宣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宣武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宣武区体育局、北京市宣武区统计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武分局、北京市宣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宣武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宣武区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宣武区档案局、北京市宣武区国家保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宣武交通支队、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北京市宣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宣武区烟草专卖局、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天桥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椿树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内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白纸坊街道办事处、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二)行政执法依据1378部。其中法律198部、行政法规315部、部门规章548部、地方性法规106部、市政府规章211部。
  (三)行政执法职权5491项。其中行政处罚4102项、行政许可170项、行政强制186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确认83项、行政给付28项、行政裁决6项、其他执法职权891项。
  二、公布的方式
  (一)全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在“北京宣武”网站上公布。
  (二)各区级行政机关于2006年9月10日前,在各自网站(页)上公布本机关经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的具体内容。
  (三)各行政机关要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遇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应及时调整相应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具体报送程序由区政府法制办另行规定。
  三、工作要求
  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础。向社会公布梳理结果,是行政机关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一个具体步骤,也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行政机关要继续按照《若干意见》、《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使本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机关要根据经确认的梳理结果,对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规范,使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熟知岗位职责、熟知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熟知执法权限、熟知执法程序、熟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今后,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交接时,要把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等作为一项重要交接内容,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区政府将于年底前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
  (二)要严格实施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各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错案追究等制度,强化对执法机构、岗位、人员的考核和执法责任的落实。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  查,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要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深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编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各行政机关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与行政执法体制的调整和公务员管理相结合,与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与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认真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二OO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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