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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宣武区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0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6年06月19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区属机构:
  区人口计生委拟定的《宣武区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第71次区长办公会议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宣武区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实施方案
  (区人口计生委  二OO六年六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推动我区人口计生、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发展,创造性地开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主导的综合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二)项目实施原则。
  1.强调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护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
    2.强调整合的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专家指导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坚持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努力实现人、财、物等资源的有效整合。
  3.强调项目活动与日常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将六周期项目工作与我区“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妇女儿童保健日常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实施国际项目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4.强调项目的探索性、先导性、示范性和可持续性。积极探索国际先进理念与我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因地制宜,建立与我区实际相适应的可推广模式,以发挥项目在更大范围的引导、示范作用。
  二、项目目标与产出
  (一)项目目标。
  1.增强优质的、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利用,并使这一服务符合国际人发大会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原则。
  2.减少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其他易感人群中与艾滋病相关的危险行为。提高信息与服务的可及性,重点在维护公民权益、提供优质服务和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3.至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保持零死亡,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到7‰以下。
  (二)项目产出。
  1.以贯彻国际“人发大会”和“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为原则,进一步提供优质的、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
  与这项产出相应的评估指标包括:
  (1)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够向目标人群提供包括:规范的孕产期保健、产科及预防艾滋病在内的综合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2)服务对象对法律规定的生殖健康权利的知晓率达90%以上。
  (3)建立并完善优质服务管理、监督和评估系统。
  与这项产出相对应的效果是:更多的育龄群众能够享受优质的、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与之相对应的评估指标是:一是已婚人群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左右;二是孕产妇能够在整个孕期接受到规范的孕产期健康教育,危重症孕产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三是青少年较为方便地获得安全、可靠的生殖健康需求(包括:生殖健康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是确保国家及北京市各项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落实,扩大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生殖健康服务的可及度。
  2.增强目标人群(尤其是易感人群)预防性病/艾滋病的意识,提高有效预防性病/艾滋病方法的可获性。
    与此相应的评估指标为:
  (1)80%的15—24岁青少年能够正确判断预防艾滋病感染的方法。
  (2)60%以上的青少年能够正确辨别关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错误概念。
  (3)建立适合宣武区情况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模式。
  与此产出相应的效果是:减少流动人口、青年人和其他易感人群与艾滋病相关的风险性行为,增强其防御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存率。与该效果相应的评估指标是:一是青年人中安全套使用率逐年增加。二是为宣武区户籍接受婚前检查者和孕产妇提供免费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三、项目活动
  (一)维护公民权益。
  1.活动目标。
  通过群众维权活动的开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能够及时反映和受理群众投诉的机制;努力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作用,杜绝侵权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现有的法律救助渠道、机构的作用;努力实现减少社会抚养费征收例数和金额的目标。
  2.活动内容。
  (1)倡导并协助北京市相关部门制定和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公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
  (2)与倡导和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3)在推进计划生育的居民自治中,重视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能力。努力减少社会抚养费征收例数和金额,增强社会抚养费收缴的透明度。
  (4)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技术服务部门之间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和对话渠道。继续开展计生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联手活动,充分发挥148法律援助热线的救助功能,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救助渠道,探索针对弱势人群的救助对策。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打击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开展查处辖区内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和查处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的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障母婴安全。
  (6)注重群众对开展生殖健康相关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监督与投诉,加强对投诉事件的处理与反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维护公民生殖健康权利。
  (二)推进知情选择。
  1.活动目标。
  深化和拓展知情选择的内容,把知情选择作为群众的基本权利;进一步提高决策者、管理与服务者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和决定权的意识;使参与知情选择的绝大多数服务对象能够获得综合的性与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能够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
  2.活动内容。
  (1)通过培训、研讨和考察,加强各级领导对知情选择重要性的认识,尤其要注重提高决策者和管理者尊重群众选择权和决定权的意识。
  (2)开展群众需求和社区需求的评估和分析,满足群众在知情选择上的需求。
  (3)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我区群众相关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和自主选择的能力。
  (4)对我区技术服务人员开展综合的性与生殖健康咨询技巧培训和指导,全面加强服务机构和社区的咨询能力建设。
  (三)提供规范服务。
  1.活动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使群众获得规范、优质、方便、个性化的技术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深受群众欢迎的生殖健康检查、治疗和转诊服务;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满意度。
  2.活动内容。
  (1)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对技术人员执行考核上岗制度,定期聘请专家对本地区医疗保健机构技术人员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培训及现场指导,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和专业水平。
  (2)组织基层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临床进修培训,强化服务人员按照服务规范提供服务,提高技术人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人员人际交流和咨询的服务技巧,改善服务态度。
  (3)在严格执行医疗、保健工作中孕产期保健服务规范及指南的基础上,制定在本周期中可供推广应用的“宣武区孕妇学校健康教育标准和健康指南”,并逐步完善对辖区孕妇学校的考核评估体系,保证服务对象(包括流动人口)能获得综合、优质的孕期保健服务。
  (4)聘请市、区两级专家到辖区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指导工作,按照生殖健康医疗、保健工作常规及《北京市助产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对助产技术服务人员知识、技能进行规范化指导,针对产科技术服务的高危孕产妇管理、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孕产妇产后并发症、合并症治疗和剖宫产率偏高等难点问题制定防御措施并进行现场模拟演练辅导,以保障辖区孕产妇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5)按照妇女保健服务要求,通过调研,根据辖区妇女特点和对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方面需求,在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宣武区妇女保健中心”,开展方便、可及、可被广大妇女群众接受的多种形式保健服务,以实现为妇女提供综合的、优质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
  (四)管理与评估改革。
  1.活动目标。
  建立评估和分析制度,建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优质服务决策体系、组织实施和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及考核评估指标、方法,围绕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优质服务。
  2.活动内容。
  (1)对目前的管理与评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探索新的评估方法和指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2)规范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利用统计报告、抽样调查、信息网络和信访接待等多渠道收集群众需求和意见。 
  (3)建立、改造或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为引导优质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五)艾滋病预防。
  1.活动目标。
  提高决策者、管理者和服务提供者对艾滋病的社会性认识;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尤其是流动人口、青年人和高危人群对艾滋病的防范意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的可及性,提倡100%安全套使用;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人的理解和关爱。
  促进娱乐服务场所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降低性传播疾病感染率,预防艾滋病病毒经性途径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努力形成一个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多部门合作共同行动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2.活动内容。
  (1)通过积极倡导,增强艾滋病预防全社会参与的意识,动员多部门的资源开展艾滋病预防活动。
  (2)制定《宣武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在辖区内建立有效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机制,为在宣武区户籍接受婚前检查者和孕产妇提供免费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以降低艾滋病病毒的感染率。
  (3)结合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等活动,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尤其是关于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咨询技巧和人际交流技巧的培训。
  (4)在各社区广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通过免费发放、社会营销等途径推广安全套的使用,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提高健康意识。
  (5)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及时会诊,在确认结果为阳性后及时转院,开展咨询、随访指导工作,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6)成立以卫生系统青年为主体的“红丝带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控制艾滋病、健康生殖的宣传和干预活动。
  (7)在开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建立1家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为区域内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有高危行为的人群提供免费、便捷、规范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
  (六)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
  1.活动目标。
  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有效的青少年参与机制,包括建立青少年网络;提高服务人员同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弱势人群交流的能力,提高相关机构及向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弱势人群提供相应的生殖健康和其它服务的能力。
  2.活动内容。
  (1)继续开展不同性别、年龄段的需求调查,确定青少年的相关需求及其便于接受的服务方式、途径。
  (2)通过开展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论坛、对初一、高一家长进行滚动式培训、师资力量规范化培训等形式对领导者以及其他对青少年有影响者(社区骨干、教师、家长)进行倡导。
  (3)深入学校、社区、私企、军营等青少年相对集中的领域,采取参与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同伴教育),实现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立体化的关爱格局。
  (4)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同青少年、流动人口等弱势人群交流的能力,提供包括紧急避孕等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5)建立学校—医院互通服务网络。与区教委联合,在学校开展适宜的青少年生殖健康咨询与服务,对青少年存在的生殖健康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6)建立社区—医院协作服务机制。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探索适宜青少年的医疗、保健服务模式,与少男少女门诊建立有效互通、协作机制,对青少年的行为方式进行有效干预。
  (7)编制“未婚怀孕青少年综合服务规范”。编制针对未婚怀孕青少年的综合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南,将生活技能教育与生殖健康临床服务相结合,减少非意愿怀孕和人工流产。
  (8)提供安全的医疗救助和综合的健康教育服务。为未婚怀孕的青少年弱势群体塑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提供安全的医疗救助服务同时,以青少年能够接受的方式,综合青春期人性教育、人格教育、生活技能和生殖健康知识,与其沟通,开展卫生保健相关指导,使青少年形成健康的性观念。
  (七)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1.活动目标。
  社会性别平等的理念应体现在本项目的各个领域,通过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理念,提高项目参与者各方(包括各级领导、管理者、技术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为载体,提高妇女在各项目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增强妇女维权能力和自我保健能力;在知情选择、技术服务、艾滋病预防、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等活动中实现男女平等;继续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
  2.活动内容。
  (1)对决策者、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进行倡导,举办社会性别平等培训班,提高他们的社会性别敏感意识;提高服务提供者性与生殖健康咨询服务的态度、知识和技能。 
  (2)分性别的需求评估,找出目前在社会性别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细化的干预方案及措施。
  (3)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向群众宣传社会性别的概念,促进其社会性别公平意识的形成。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推进在计划生育方面的男女性别平等,消除对女性的歧视,反对家庭暴力。对贫困和残障家庭的妇女和女童,开展各种形式的救助活动,提高她们在家庭和社区的地位。
  (4)修订青春期教育教育教案,使社会性别的概念进课堂;编写有益树立社会性别公平意识的青春期教育读本,使其进入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鼓励夫妇共同参与生殖道感染的防治;鼓励丈夫陪护妻子生产、陪同妻子(女友)接受计划生育相关的技术服务。
  (6)开展有针对性的妇女培训,提高她们与丈夫协商、沟通的能力,了解其在婚姻、家庭中的角色、权利和义务。
  (7)打击迫害女孩的行为,反对家庭暴力。
  (8)将社会性别意识的宣传深入社区,提高男性参与,鼓励男性接受避孕方法。
  四、项目周期及年度安排
  (一)项目周期。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为期五年(2006年—2010年)。
  (二)年度安排。
  1.2006年为项目的启动和计划制定阶段。工作重点是成立区、街两级项目领导小组,分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和服务提供者的培训。
  2.2007年全面实施项目工作计划,开展项目的宣传和倡导工作,继续组织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3.2008年在项目实施中组织项目中期评估。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困难与问题提出对策与措施,总结项目经验,创新工作模式。
  4.2009年在项目实施的同时,注重项目经验在纵向和横向的拓展。从政策和制度上促进项目成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应用和推广。
  5.2010年的重点是项目总结和终期评估验收。全面评估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项目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五、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项目指导工作。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管理、考核评估,为项目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调与配合。第六周期项目将继续由人口计生、卫生两部门共同执行,确定宣武区妇幼保健院为卫生部门技术支持与管理指导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建立定期协调例会制度。
  (三)建立配套资金并确保相关款项的落实,以保障项目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各相关部门、街道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子课题,确定活动内容及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计划,及时总结经验,定期汇报项目活动的进展和成果。
  
附件:宣武区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瑞珠   副区长
副组长:李 晶   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郑添工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雅玲   区教委工会主席
    安学军   区卫生局副局长
    郭燕葵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艾 丽   团区委书记
    李春英   区妇联主席
    胡艳丽   宣武区第一职业学校学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郭燕葵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安学军   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主任:姜  光   区妇联副主席
    赵健伶   区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科科长
    翟燕华   区卫生局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成 员:辛云平   区人口计生委综合管理科科长
    黄 娜   区卫生局疾控科干部
    申 骏   团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 青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李冬梅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苗和平   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区青春健康中心主任
    李玉静   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张怀跃   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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