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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06月30日 实施日期:2006年06月30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区属机构:
  区劳动保障局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工作意见
  (区劳动保障局 二OO六年六月)

  近年来,我区劳动关系基本稳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意识逐步增强。但是,随着我区国有企业改制和非公企业的发展,劳动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显性化;劳动力资源供大于求的矛盾致使劳动关系复杂化;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能充分满足现实调整劳动关系的需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公正有序、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随着我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以及就业结构和就业形式的不断变化,我区劳动关系更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关系中的资本强势地位和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在“十一五”时期仍难以改变。在保持当前劳动关系基本稳定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用人单位由于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而导致违法用工、产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现象时有发生。今年我区应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政策法规培训班及新闻媒体等载体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区、街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区、街三方机制”)应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围绕“四个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
  (一)重点针对建筑领域及一些中小型非公企业中拖欠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到位等现象,通过开展宣传教育,依法规范这些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对行业企业经营者和劳资管理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指导企业调整好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重点帮助新改组、改制企业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指导企业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理好人员分流安置计划、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等相关政策的宣传,防止由此产生劳动纠纷。
  (四)重点对街道和社区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使街道、社区的劳动干部、社会保障协管员、工会干部及企业代表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为创造和谐社区发挥作用。
  二、完善构建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
  自区、街三方机制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我区调整劳动关系的需要,开拓进取,通力合作,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市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区、街三方机制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今年市三方工作会议及市企联要求,最迟于10月底前建立宣武区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区企联),不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区、街三方机制成员单位应积极为成立区企联提供必要的支持,进一步扩展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渠道、扩大协商范围、充实协商内容,增强三方机制协调体系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协商机制作用和影响,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区域经济发展与政府决策提供有效的支持。
  (二)重视发挥街道三方机制作用。目前,我区各街道均建立了三方机制,街道三方机制在维护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宣传法律法规、协调劳资双方及开展业务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各街道三方机制要积极开展并组织多种形式的劳动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及时掌握和分析属地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不断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将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纳入到街道三方机制协商、对话、研究的议题当中,进一步充实内容,使街道三方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三)推广天桥社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组建经验。将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进一步向社区扩展与延伸。去年,我区在天桥、虎坊路社区分别建立了“社区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初显成效,市里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准备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继续推广。各街道应结合区域、行业性质特点在本辖区内至少建立1-2个社区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进一步在基层延伸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使一些劳动纠纷、争议控制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使我区劳动关系协调体系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体系。
  三、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根据劳动保障部的部署,从今年起在全市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推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为主要内容,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以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为内容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基础作用。为完成好此项工作,各街道应抓好“四个落实”:
  (一)责任落实。各级工会、街道及企业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作为协调劳动关系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落实。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要以辖区非公企业、改制重组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到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
  (三)监督落实。加强对非公企业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做好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和续订工作,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人数超过职工总数30%的企业和续订率低于80%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
  (四)检查落实。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围绕《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贯彻实施,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应与工会组织紧密配合,结合我区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大力推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指导国有改制重组企业做好重签、续签集体合同工作。
  (二)推进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针对中小型非公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在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街道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力争取得较大的进展。今年年底,各街道应力争完成20户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其中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低于50%。
  (三)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进集体合同的切入点。推动企业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指导双方将工资分配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和工资增长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五、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
  经市三方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份起,在全市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根据要求,我区区、街三方机制成员单位要通过推动开展创建活动,督促辖区企业全面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各项劳动标准,健全企业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街三方机制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各街道三方机制办公室应认真按照市、区有关要求,会同辖区工会和企业组织全面推进落实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并按统一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二)区、街三方机制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此次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踊跃参加,把创建活动覆盖到辖区所有企业。
  (三)区三方机制办公室应积极联系区总工会、区国资委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企业落实创建标准,抓好典型经验的总结与推广,适时召开创建企业座谈会和全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实现社会、企业和劳动者和谐稳定,共促发展的局面。
  六、加强处理重大劳动关系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形式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关系不规范;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不规范的现状,区信访办、区总工会、区建委等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营造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违反《劳动法》、《工会法》行为的查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应相互配合,围绕“签合同、发工资、上保险”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
  (二)加强对重大劳动关系隐患的排查调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及社区劳动关系调节组织应积极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争取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并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三)加强对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状况的调研及分析预测。面对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我区劳动关系的调研和分析预测工作。通过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排查出可能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的事件苗头,各部门应及时沟通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政府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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