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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武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03月08日 实施日期:2006年03月08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区属机构:
  《宣武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第61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宣武区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管理为重点,以能源的有效合理利用为途径,在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中树立节约观念,积极推广各类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切实转变资源能源消费方式,建立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全体公务员自觉节能和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力争五年内区政府机关综合能耗年均下降5%,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推进节能采购。加强节能采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定期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工程和服务,逐步淘汰高能耗产品,降低政府机关能源费用开支,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控制机关能耗。
  (二)应用节能产品。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机制,推动节能工作。继续发挥区政府机关的表率作用,积极推广和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探索和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创新能源管理模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逐步扩大再生材料在政府机关的使用范围。
  (三)搞好节水节电。建立政府机关节能管理制度,强化消耗计量和统计工作,加强对用水、用电主要环节,特别是洗浴用水、食堂和卫生间用水、洗车用水、绿化用水、电源开关、灯具数量等方面的严格管理和及时维护,提高节能效果。推广使用中央空调变频器、浴室控水开关,改造电源开关、减少灯具,使用节能灶等节能器具,积极采用洗手间延时自闭水龙头、红外感应器,空调“开一停一”或“晚开早停”,楼道灯“隔五亮一”或“隔三亮一”等措施,切实降低水电消耗。加强空调温度控制,调整中央空调出风温度,夏季室温要严格控制在26℃以上。冬季供暖室温控制在18℃左右。
  (四)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材料消耗管理,严格消耗核算制度和定额管理制度,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压缩复印机、打印机配置规模,实行集中印刷,减少文件分散印刷数量,向区政府报送的文件一律采用双面印刷,鼓励信封反复利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搞好日常节约,利用好每张纸、每支笔、每度电、每滴水,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电器关,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积极推广和使用节能环保型办公材料和再生材料,促进办公用品的循环和高效使用。
  (五)节约公务用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公车规模,压缩配备编制,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继续推行公务车配套服务采购制度,加强对统一定点保险、加油、维护单位的审查和管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降低能源消耗。合理调度公务用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鼓励公务活动共同搭乘和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公车出勤次数。
  (六)规范政府投资。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招标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从质量、工期、造价、监理及安全等方面,对项目预期目标实行有效约束和控制,坚决杜绝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继续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有效控制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维护财经纪律。
  (七)提高资产效益。积极探索政府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和委托管理制度,强化资产权属的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购建、统一处置。根据公众不断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结合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增强公共供给能力。继续推行政府机构的相对集中办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产管理、运营中的作用,通过置换、拍卖等方式,整合办公资源,盘活存量土地,提高行政资产使用效率。
  (八)开展节约宣传。加强《节约能源法》、《水法》、《土地法》等法律和法规宣传,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能源浪费行为,倡导节俭文明的工作方式,形成“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机关风尚。结合全市能源供需形势,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提高机关干部的节约和忧患意识,为创建节约型社会奠定基础。针对目前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和分散办公的不同情况,制定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实施内容,责任部门,推进机关节能工作。通过《宣武报》等媒体,开展“我为政府机关节能进一言”征文和群众性能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等活动,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广泛参与机关节能活动。
  (九)加强检查评估。开展现有办公场所节能诊断,聘请市节能检测中心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区机关1、2号办公楼以及分散办公机构的节能评估,从空调、照明、采暖、用水等方面入手,提出具体节能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做好区机关3号办公楼节能运行设计,及时建立节能体系,改善日常管理,有效的推进政府节能工作。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招标范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新建项目节能50%的标准,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三、工作组织与实施
  (一)完善机构。从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完善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资源整合、节水、节电、节能为重点建立节约长效机制,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加强对机关节能工作的领导,在已成立的政府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增加相关部门,提高参与度,全面推进政府节能工作。各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出发,带头节约能源。
  (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区机关1、2、3号办公楼,分散办公机构负责本单位,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节能工作。同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主管科室负责本部门节约工作,把能源节约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三)统筹推进。3—4月份,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分散办公单位,教育、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公布实施。适时开展“我为机关节能进一言”征文活动,征集好的节能建议和措施。5—8月份,在用电高峰期,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节约能源,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11—12月份,在采暖季节做好供暖节能工作。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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