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提升园区建设水平,优化园区产业结构,统筹协调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园区入驻项目质量,现就建立园区项目评审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引进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园区引进项目执行全区统一制定的项目引进参考标准,按照全区产业布局统一调配。各园区之间相互协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产业集聚原则。园区要结合实际和自身优势,研究确立园区发展的主导产业。积极引入高端、总部型、规模大、产出高的产业类项目,不断培育壮大园区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三)资源集约原则。园区要以生态园型园区建设为目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节能、环保,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四)质量优先原则。园区引入项目,要确保项目质量,严格执行项目引进参考标准,对引入项目要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认真地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对于能够促进园区产业聚集,形成区域品牌的项目,在入驻园区时将给予重点扶持。 (五)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园区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引进的总部型、高端商务、创新型产品、名牌产品和科技型产品等类型的项目实行倾斜政策,以促使项目落户园区。 二、项目参考标准 (一)单体投资额(不含流动资金投入)标准
分类
标准
制造业类 项目
生产服务类项目
总部研发
结算类项目
文化创意产业类项目
项目单体投资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
5000
2000
1000
制造业
类项目
生产服务
文化创意
产业类项目
每亩土地投资不低于
500
300
600
400
每亩土地收入总额不低于
800
900
每亩土地税收总额不低于
50
70
150
40
指标
备注
建筑密度
市级开发区
≥50%
单层建筑高度超过8米,建筑面积按2倍计算
国家级开发区
≥55%
容积率
≥0.8
项目单体安排本地劳动力就业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50%
40%
10%
行业名称
产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产值水耗
(立方米/万元)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0.3
≦1.8
机电产业
≦0.11
≦1.6
电子信息产业
≦0.1
≦0.7
环保产业
≦0.08
食品产业
≦3.2
生物工程和医药产业
≦0.28
≦2.3
都市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