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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促进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1年03月31日 实施日期:2011年03月31日 颁布单位: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经2011年3月23日第5次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石景山区促进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石景山区促进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产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区正处在城市功能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产业,发挥其在服务全区“大调整、大建设、大发展”,推进“首都绿色转型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石景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 优化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环境
(一) 优化现代金融产业服务环境。在已建立的政银企沟通交流机制和区领导联系重点金融机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与驻区金融机构的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跨部门统筹协调力度,搭建现代金融产业综合服务及风险投资服务平台。发挥金融行业协会和组织的作用,促进金融机构与政府间的信息沟通。对符合“石景山绿卡”条件的金融机构,开设“绿色通道”,推行“一网式、一站式”服务。
(二) 优化现代金融产业政策环境。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等相关政策集成覆盖。制定《石景山区促进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石景山区鼓励股权投资业发展暂行办法》和《石景山区鼓励企业上市暂行办法》,健全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给予新设及入驻金融机构专项补贴、政策性金融风险补偿、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奖励。
(三) 优化金融安全监管环境。完善常态化金融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与国家和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市区两级协同监管机制。提升金融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金融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制定有针对性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重点提高对突发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处置能力。
(四) 优化金融信息环境,巩固提升社会信用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区内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扩大征信产品使用范围。推进金融机构及跨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向区内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五) 优化金融开放环境。扩大与国际金融组织、金融机构和金融聚集区的经验交流与合作。积极吸引国际证券交易所和国际证券清算、存托机构设立代表处和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与台港澳金融机构的合作对接,促进两岸金融发展。
二、 促进现代金融产业快速发展
(六) 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入驻。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财富管理公司、私人银行等新型专业化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引进金融产品研发中心、清算中心等高端金融服务企业。
(七) 鼓励符合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型准金融机构发展。支持股权投资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在区内快速发展。积极引进信用担保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
(八) 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北京保险交易所、北京贵金属交易所、北京特许经营权交易所,发展中国影视股权交易所,筹建知识产权、版权、艺术品交易等专业交易机构。加强与北京环境交易所的合作,积极参与碳金融市场建设。加强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合作,推进新型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发展。
(九) 加快推进金融产业载体建设。推进银河商务区、台湾文化创意商务区、京西会展商务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等功能园区建设,完善商务办公、信息通信、会议展览等配套服务功能,引导国内外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加快提升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中关村石景山园的金融产业服务功能。
三、 推动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十) 支持新首钢转型发展。参与设立“北京服务?新首钢”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首钢加快转型发展。加大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制造业企业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发展新兴替代产业和商务服务业,为我区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提供支持。
(十一) 支持以“一轴、一带、一核、一园、多支点”为主体的城市开发建设。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加大对土地一级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保证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完成。
(十二) 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扶持数字娱乐、数字媒体、工业设计等领域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和评估机构开展文化创意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推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服务。为中国动漫游戏城、国际创E园等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提供融资支持。
(十三)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力开展科技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等金融业务。完善投资、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和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发展科技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
四、推动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十四) 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引导,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对企业融资发展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设立“石景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于中小企业,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十五)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建立促进企业上市联动机制,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格局。制定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加强上市培训,支持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企业对上市培育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十六) 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类投资者组建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鼓励开展业务,强化风险控制,损失适当补偿”的原则,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给予担保补助和代偿补助。加强与信用担保机构的战略合作,引导信用担保机构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五、提升金融服务社会和谐发展水平
(十七) 大力发展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支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不断扩大旅游、助学、文化、体育的消费信贷规模,推出消费信贷新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积极发展网上银行、证券、保险业务。
(十八) 支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社区银行,完善电子网上支付环境,推进“一卡通”、“一费通”工程,方便居民缴纳各种费用;引导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合理布局,加大金融自助机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理财产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金融服务。
六、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 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引进国内外专业金融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加强金融机构高端人才落户、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人才招聘、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毕业生接收、社会保障手续办理等专业化公共服务。推进金融机构、知名研究机构和院校合作,建立现代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健全金融从业人员定期培训机制。
(二十) 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和专业人才优势。建立“石景山现代金融发展智囊库”,广泛吸收国内外金融、经济、产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联系制度,广泛听取金融高管人员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举办参与各类金融论坛、学术研讨会、座谈会等交流活动,邀请各界专家和金融专业人士为石景山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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